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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8月零星材料项目招标重新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8月零星材料第1、3、4、6、8、9包重新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8月零星材料(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

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8月零星材料

134689包重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8月零星材料(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308366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8月零星材料。具体标包划分、材料名称及型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技术参数见“附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本次重新招标只涉及本项目的第134689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一、二、三、四、五、七、八、九、十包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且企业注册资本第一、二、三、四、五、七、八、十包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第九包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第六包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履行合同能力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且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411日至今至少三个所投包次的销售业绩(按合同签订日期)

其中:第一包必须提供采煤机配件的业绩合同;第二包必须提供液压支架配件的业绩合同;第三包必须提供乳化液泵站配件的业绩合同;第四包必须提供输送机或转载机或破碎机配件的业绩合同,第五包必须提供联轴器的业绩合同;第六包必须提供单体液压支柱的业绩合同;第七包必须提供胶管总成的业绩合同;第八包必须提供速效防冻粉的业绩合同;第九包必须提供变频调速一体机的业绩合同;第十包必须提供组合开关配件的业绩合同;如合同无法体现上述要求内容,补充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对合同内容进行证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及业主证明材料(如需)

3第二包12项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矿用产品煤安标志证书(MA),并在有效期内;第八包速效防冻粉:必须具有煤安标志(MA)和供货商必须提供速效防冻粉生产厂家的“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散装颗粒货物运输用防冻液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盖章),并在有效期内;第九包第1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矿用产品煤安标志证书(MA)和防爆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代理商或经销商和提供产品授权的制造商不的参加同一包次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从201411日起至今在中国神华各子公司无履约信誉较差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利益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中国神华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神华招标网》相关要求。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购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113日至20171120(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用户登陆”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联系人:杨立科    电话:0477-8296066  电子邮箱:shzbdy@163.com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该资料仅为购买招标文件时使用):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所要求的材料

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登陆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投标人系统,选择本并请按要求上传相应资料原件扫描件后提交购买申请。

      4.4招标文件每标包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凡购标申请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的费用应在购标申请审核通过时间后72小时内完成支付,超过该付款限定时间将无法付款,导致购标申请失效;如果上述限定时间早于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收费支付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标书费、保证金付款以及其它系统相关的操作问题见“神华招标网-常见问题”

购标需要审核,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审核结果。若因投标人的购标审核不通过重新提交审核时超出购标时间无法购标或投标人支付标书费不及时导致的报名不成功等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支付标书费后,在神华招标网投标人帐户中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25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包钢宾馆3楼会议室。具体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79。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布日都镇查干村李家壕煤矿

联系人:李家壕煤矿  吴丕强  0477-8291384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21号神华佳苑综合楼

邮编:017000

联系人:杨立科、吴健楠、朱红杰

电话:0477-82960660477-82955280477-8295518

20171113

 

 公告附件:附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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