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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彩虹街幸福社区、党恩社区、荔溪社区微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4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彩虹街幸福社区、党恩社区、荔溪社区微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荔发改投资[2017]12号批复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彩虹街道办事处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
项目名称 彩虹街幸福社区、党恩社区、荔溪社区微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 荔发改投资[2017]12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彩虹街道办事处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彩虹街幸福社区、党恩社区、荔溪社区微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荔发改投资[2017]12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彩虹街道办事处现对彩虹街幸福社区、党恩社区、荔溪社区微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彩虹街幸福社区、党恩社区、荔溪社区微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彩虹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134668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8177958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8156189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彩虹街辖内

四、项目概况:项目投资总额900万元,其中343万元为市城市更新专项资金,557万元为区财政(其他)专项资金。项目位于彩虹街辖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幸福社区、党恩社区和荔溪社区三个社区进行微改造,改造总面积约90000平方米,包括维修下水管道、化粪池管道,修复路面,铺设透水砖,改造绿化、公共活动场地、房屋外立面、信箱、楼梯等配套设施。

并承诺无条件增设资源投入以保障本项目能在90个日历天内完工,详见《工期承诺书》、《材料设备投入承诺书》、《投标承诺书》。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彩虹街辖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幸福社区、党恩社区和荔溪社区三个社区进行微改造,改造总面积约90000平方米,包括维修下水管道、化粪池管道,修复路面,铺设透水砖,改造绿化、公共活动场地、房屋外立面、信箱、楼梯等配套设施。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招标控制价:7961401.65元

4、项目编号:JG2017- 9090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11月14日00时00分至 2017年12月04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与开标时间:

1、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12月04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4日11时00分

2、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2017年12月04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4日 11时 00分

3、开标时间:2017年 12月04日11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工期承诺书。

9、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材料设备投入承诺书。

10、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书。

11、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3、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暂无)

注:1、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1.2.2条,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上传件为依据,如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的,则信息不取自企业库,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上传件有效。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前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无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中标公示备案资料之一。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方式为:

1、申请查询应当提交的资料

(1)规范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或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必须写明事由;(下载固定格式申请书,见本规定6项内容)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被查询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个人查询的,须提供书面申请书、委托证明,以及附上委托人、受委托人、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以下查询内容

(1)行贿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和犯罪数额;

(2)判决的时间和结果;

(3)共同实施行贿犯罪中的被查询对象的相关内容。

3、注意事项

(1)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查询申请的事由应用查询结果,不得用于查询申请事由之外的其他事项,不得利用查询结果进行不正当竞争或者从事非法活动;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下载

登录荔湾区人民检察-院官网(www.lwqjcy.gov.cn),见“检察-院信息互动平台”内“行贿档案查询”,下载胡定格式申请书。

十三、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相关费用

1、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和递交投标文件手续。

2、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凭证。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彩虹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020-81346687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周门街170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彩虹街道办事处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 13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凭身份证出席开标会并亲自签到。

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九、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十、与我司存在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我司自愿放弃投标。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二:

工期承诺书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彩虹街道办事处:

我方已充分阅读了招标文件并充分了解本工程严格的工期要求。如若中标,我方保证尽一切力量确保施工总期90日历天,不得超过 年 月 日前完成竣工,并充分了解在以后施工过程中,本工程会存在比正常项目更多的阻碍工期的情况出现,但我方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执行,我方承诺:

1、对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一概不得顺延;对于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一般节点工期可以相应顺延,但该项顺延以不对关键节点工期和总工期构成不利影响为限。关键节点工期一般不予调整,承包人应当采取合理有效的赶工措施予以消化。

2、配合招标人工期计划安排,按投标工期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3、我方承诺执行上述内容而需赶工的费用已综合考虑到投标总报价中,除非业主同意,否则不再向招标人申请赶工费。

4、我方还承诺不因有关政府批准手续未完成审批或不可抗力、非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后而向招标人索赔工期或费用(业主同意除外),并保证不因这些因素阻碍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

5、如我方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我方按业主相关管理规定及合同相关违约处罚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材料设备投入承诺书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彩虹街道办事处:

我方承诺所有的设备材料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检验标准和方法;如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使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验收规范的全新的合格的产品,并保证提供设备参数的真实性、有效性,所有的主要设备材料在国内有成功运用业绩,保证其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寿命周期内,不会因为任何潜在缺陷发生安全事故,若由于我方所提供的设备或材料的潜在缺陷导致安全事故,所造成招标人直接损失由我方负责赔偿。

我方承诺材料设备按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选定后经业主审查同意方可进场。如发生设备货不对板、或以低品质设备冒充高品质设备、或以低技术档次的产品冒充高技术档次产品的情况,该设备不得在本工程使用,招标人有权按照对项目最有利原则要求承包商更换为满足设计要求的且产品质量、技术性能不低于投标时所报品牌的产品,且价格不调整,而我方愿承担有关违约责任,同时保留招标人追究我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我方承诺如确实需要使用替代设备材料时,应经业主和工程师认可并办理变更手续后才能使用,并保证所选用的替代设备材料技术档次不低于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能满足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功能。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我方承担,减少的费用由发包人从合同价款中相应扣减。

我方已充分阅读了招标文件并充分了解本工程严格的材料设备投入要求和工期要求,并充分了解到本工程需要实施全面开工所需的设备投入要求。如若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业主通知后3天内及施工过程中,准备并供应充足的材料设备,按投标承诺的时间全部按时到位,完全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保证不因任何材料设备因素阻碍工期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若因材料设备未按投标承诺的时间投入或供应不充分,影响了施工进度和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或设备材料未按技术要求选用。

如我方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我方按业主相关管理规定及合同相关违约处罚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投标承诺书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彩虹街道办事处:

经详细阅读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和踏勘现场,我司将严肃认真对待本次,并在此郑重承诺:

1、在投标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标书;

2、若我司有幸中标,必定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若我司有幸中标,必定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4、若我司有幸中标,必定按照规定的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包竣工验收、包施工现场协调工作等)承接本项目。

若我司违反上述承诺,我司同意接受招标人取消我司的中标资格,同时愿意接受被纳入招标人相关违约名单,并承担由此造成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上网版).doc
发布人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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