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DLZ110F-180-7型单轨吊发动机维修项目已经批准,招标人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DLZ110F-180-7型单轨吊发动机维修总承包项目,包括整个项目的施工维修方案、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内的维护等工作。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长城三矿待修设备,先拆检后维修,按清单式维修报价。所有设备的维修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其具有投标身份和资格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代理单位的营业登记等。
2、本企业简介,设备维修业绩,相关企业资质认证文件。
3、参加投标的维修企业须满足设备维修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有设备维修的业绩,设备维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有资质证书,一旦确定不得更换,否则按违约处理。
4、投标人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违约合同现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价方式: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投标人自报项目总投资额,并列出清单式维修明细表,进行分项报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勘察现场
1、售标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在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
3、售价: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勘察现场时间:自行勘察。
五、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投标人购买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原件: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本人手写签署)原件,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3、其它证明材料。
对不符合投标资质条件的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报名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投标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中标单位缴纳的保证金作为招标服务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收取)。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有效期:20天
2、开标时间:2017年12月5日10:30。
3、地点: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文件请于开标当日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勇0477-2766169 1356281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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