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疆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大亚斯墩灌区规划工程,已由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以新扶贫综字[2017]18号文批复,建设资金为新疆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资金,且已落实。招标人为泽普县移民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大亚斯墩安置区灌溉水源为叶尔羌河,自东岸干渠引水,大亚斯墩移民安置区地处叶尔羌河右岸冲洪积扇上,东岸干渠自拟选的大亚斯墩安置区左侧1km处的叶尔羌河3级阶地下穿过。移民生产安置区规划设计灌溉面积3.96万亩,在0.5~5万亩之间,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规定,本工程为小(1)型工程,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二)本次招标施工划分7个标段,监理划分1个标段,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1.施工Ⅰ标主要包括:渠道工程(支渠8.27km)及渠系建筑物工程、防护林工程、金属结构采购及安装工程以及临时工程等。
2.施工Ⅱ标主要包括:堤防工程(7.75km)、排水渠工程(5.6km)、道路工程、防护林工程以及临时工程等。
3.施工Ⅲ标主要包括:渠道工程(1斗渠0.96km、2斗渠0.96km、3斗渠0.92km、4斗渠0.92km、5斗渠0.92km,农渠11.6km)及渠系建筑物工程、土地平整(354.38亩)、防护林工程、金属结构采购及安装工程以及临时工程等。
4.施工Ⅳ标主要包括:渠道工程(一分支0.59km、6斗渠0.6km、7斗渠0.6km、8斗渠0.6km、9斗渠1.09km、10斗渠1.09km、11斗渠1.09km、农渠13.73km)及渠系建筑物工程、防护林工程、金属结构采购及安装工程以及临时工程等。
5.施工Ⅴ标主要包括:渠道工程(二分支0.93km、12斗渠1.37km、13斗渠1.2km、14斗渠1.03km、22斗渠1.55km、农渠13.17km)及渠系建筑物工程、防护林工程、金属结构采购及安装工程以及临时工程等。
6.施工Ⅵ标主要包括:渠道工程(三分支1.2km、15斗渠1.13km、16斗渠1.1km、17斗渠0.97km、18斗渠0.48km、19斗渠0.48km、20斗渠0.48km、21斗渠0.48km、农渠12.61km)及渠系建筑物工程、防护林工程、金属结构采购及安装工程以及临时工程等。
7.施工Ⅶ标主要包括:渠道工程(四分支1.42km、23斗渠1.44km、24斗渠1.34km、25斗渠1.06km、26斗渠0.72km、27斗渠1.4km、农渠10.27km)及渠系建筑物工程、防护林工程、金属结构采购及安装工程以及临时工程等。
8.监理标主要包括:新疆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大亚斯墩灌区规划工程施工Ⅰ标-施工Ⅶ标及对外连接道路的施工监理服务。
(三)计划工期:
1.施工计划工期:2017年12月20日开工至2018年6月10日前完成。
2.监理计划工期:2017年12月17日开工至2018年7月1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施工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内,并不在“不得参加自治区各类水利工程投标”的不良行为公告期内;
2.投标人在近三年具有类似本工程的施工业绩(渠道工程),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履约信誉;
3.投标人拟派出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疆外企业需要一级建造师)和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同时具有承担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有担任类似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经历;
4.投标人拟派出施工管理岗位专业人员应具有施工管理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取得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具有承担本岗位工作的经历;
5.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近三年的工程施工中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二)施工监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或以上),且近三年具有类似本工程(渠道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内,并不在“不得参加自治区各类水利工程投标”的不良行为公告期内;
2.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从事监理工作五年(含五年)以上,并在近五年内具有类似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经历及良好的监理业绩,需提供已监理项目的业主评价意见;
3.投标人拟派出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国家或行业有执(职)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应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承担本工作岗位的相关经历;
4.投标人在近三年的工程施工中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三)施工与监理资格相同要求
1.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足够的流动资金,以及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本公告于2017年11月14日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在新疆水利网(www.xjslt.gov.cn)建设与管理处“招标公告”栏自行下载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
(二)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五、 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六、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2日11:00。
(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新疆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新疆经济报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和家强、陆思远
手机:18199867863
传真:010-53105888
邮箱:124451202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