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景洪水电厂(以下简称:景洪电厂)采用自筹资金,就景洪电厂2018-2019年度库区水体含沙量观测及水质检测(招标/合同编号:JHDC2018/D0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一.工程概况
景洪水电站是澜沧江中下游河段两库八级中的第六级,其上游与糯扎渡水电站衔接,下游与橄榄坝水电站衔接。现坝址左右岸都有公路与景洪市相通,坝址距景洪市约5km,距昆明公路里程657km。
景洪电厂工程属Ⅰ等大(1)型工程,永久性主要水工建筑物1级建筑物。工程以发电为主,并兼有航运、防洪、旅游等综合效益。景洪电厂坝址多年平均流量1820 m3/s,水库正常蓄水位高程▽602.00m,死水位高程▽591.00m,总库容11.39×108m3,调节库容3.09亿m3。电站采用堤坝式开发。装机容量1750MW(5×350MW),保证出力273.5MW。多年平均发电量63.62亿kw.h。本次招标为景洪电厂2018-2019年度库区水体含沙量观测及水质检测。
景洪电站蓄水运用后,由于水沙条件和边界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将使库区及下游河道的水流条件、冲淤特性及演变规律发生变化以及水体水质、渗水水质也均发生变化。本次招标为景洪电厂2018-2019年度库区水体含沙量观测及水质检测。
二.招标范围及工期要求
- 招标范围
为了解泥沙对景洪电站运行调度的影响,充分掌握水库水质、坝体渗水水质等情况,为景洪电厂开展环保水保管理工作、大坝安全监测提供充分必要的环境科学数据,开展库区水体含沙量观测及水质检测。主要包括库区水体悬移质泥沙颗粒分析、悬移质泥沙矿物成份分析、泥沙分析与资料整编等;各个采样点水体反映水质状况的综合指标:如色度、PH值、生化需氧量等,以及部分有毒物质:如氰化物、铅、镉、汞等。
-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 法人地位: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成立的,并在境内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 资质要求: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证书。
- 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下同)内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企业业绩:投标人应有类似项目的服务业绩,并具有用户证明。至少提供一项近5年来承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 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围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无严重违约、合同欺诈及重大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完成以前所签合同,将被认为是对本次投标没有资格的充分理由。
- 投标人在其它工程无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较好。经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官方网站查询,无社会信誉、商业信誉等其他不良记录。
- 项目经理或负责人:须具有5年以上的类似项目经验,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
- 其他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拟投入本合同实施的其他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有丰富的技术或管理经验,数量及资历应满足本项目实施或实施管理的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实施本服务能力;具有实施本相匹配的设备、技术力量,能按要求的进度实施并全面完成授予的合同。
- 投标人应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料的相关复印件;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
- 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合同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付。
-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互相持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人不接受联合(营)体投标。对控股、全资子公司与母公司有关联的独立法人,只允许一个独立法人参加投标。
- 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从招标人处购买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仅供本次招标之用。
四.招标安排
- 招标文件发放:本招标文件将于2017年11月5日~2017年11月20日18:00发放(北京时间,下同),若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通过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ec.chng.com.cn/)门户中部的招标公告栏目查询景洪电厂2018-2019年度库区水体含沙量观测及水质检测招标公告并报名,报名时上传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需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如果有)
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需填写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澄清联系表(需填写并加盖公章)。
- 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成功后(招标人审核通过),申请人于2017年11月20日18:00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以PDF版为准。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仅供本次招标使用。
-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 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9日15:00前,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ec.chng.com.cn/)完成投标,投标文件在华能集团投标客户端完成编制,以及本项目的报价、投标文件、专用表单提交,并完成投标文件关联。(具体操作事项请详见《电子招投标模块操作手册-投标人》及《投标客户端操作手册》)同时,将书面投标文件安排专人直接送(也可邮寄)至云南省景洪市澜沧江路18号景洪电厂办公室207室(收件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691-2226682)。采用邮寄方式时应在密封袋外用包装邮寄袋包裹,并贴快递单,不得使用密封袋为快递包裹,并应充分考虑邮寄的时间。投标时投标单位应附交本合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规定附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4.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9日15:00,在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景洪水电厂办公楼411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五.其他
投标人需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注册(网址:http://ec.chng.com.cn/),并按要求注册成为合格的供应商后方可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华能集团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本项目的报价、投标文件、专用表单提交,并完成投标文件关联。(具体操作事项请详见《电子招投标模块操作手册-投标人》及《投标客户端操作手册》)。
招 标 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景洪水电厂
联系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澜沧江路18号
邮 编:666100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691-2206798手 机:18487913334
传 真:0691-2206580电子邮件:463774855@qq.com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景洪水电厂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