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 » 资格预审 » 正文

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第六批辅机设备采购FJ6-34全厂辅机设备保温材料采购、FJ6-35设备保温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资格预审公告 详情页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第六批辅机设备采购FJ6-34全厂辅机设备保温材料采购、FJ6-35设备保温材料采购招标公告来源: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时间:2017-11-16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
资格预审公告 > 详情页
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第六批辅机设备采购FJ6-34全厂辅机设备保温材料采购、FJ6-35设备保温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时间:2017-11-16

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第六批辅机设备采购

FJ6-34全厂辅机设备保温材料采购、FJ6-35设备保温材料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7-11-03100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查看公告并按要求参与本项目招标。

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第六批辅机设备采购FJ6-34全厂辅机设备保温材料采购、FJ6-35设备保温材料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工期

1.1项目概况

招标人: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发电有限公司

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和脱硝设施。厂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大坝电厂预留的扩建场地。主机设备及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批辅机已完成招标,本次招标为该工程第六批辅机设备的采购招标。工程于2015年11月开工建设,2017年与宁东电源送出工程同步建成投产

1.2 招标内容

标段号

设备名称

招标范围

FJ6-34

全厂辅机设备保温材料采购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2台机组所需的保温材料(不含及脱硝本体设备)。

招标范围内设备初步清单:

全厂辅机设备、容器、烟风煤粉管道、气汽水管道等的初步供货量表:

序号

保温保护材料名称

单位

单台机组数量

全厂数量

施工余量

含余量全厂数量

1

高温玻璃棉毡

m3

2864

6527

10%

7180

2

硅酸镁针刺毯

m3

325

675

10%

743

3

硅酸铝纤维棉绳

m3

49

98

10%

108

4

金属反射膜

m2

8398

16926

25%

21158

5

纳米气囊反射膜

m2

7340

14680

25%

18350

6

增强性玻纤涂塑胶粘带(玻纤粘胶)

Kg

 

20

0

20

7

岩棉

(电除本体、脱硫等设备、管道)

m3

 

4290

0

4290

8

抹面

m3

 

100

0

100

9

岩棉管壳

m

DN65 δ=50

700

0

700

10

岩棉管壳

m

DN250 δ=50

88

0

88

11

岩棉管壳

m

DN50  δ=50

180

0

180

12

岩棉管壳

m

DN76δ=50

50

0

50

 

         

说明:(1)以上为初步数据,投标方需按单项单位报价,最终量以后期提供的设计院 60-F1164S-J2801保温材料清册和各辅机厂保温清册为准。 (2)现只能提供脱硫系统管道保温清册,见附件1,其余清册签合同时提供。

3 汽机本体保温方案需投标方参照上汽厂图纸进行设计,并供货。

4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开始供货,2个月内至少供完合同额30%,5个月内全部供完。必须按招标方要求时间、顺序、数量供货。

 

技术要求:

1 投标方提供的产品确保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应是国家批准生产的无毒、对人体和环境无害的产品。

2所有保温材料物理化学性能的检验报告必须是由国家指定的检测机构按国家标准检验而提供的原始文件,材料到货时应附有效的出厂证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检测单位检验报告)。

3投标方提供的保温材料必须通过省级及以上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按照GB-8624-2006检验,投标方必需提供该文件原件的复印件。

4 材料应无尘、无害、无污染、不燃防火,不刺激皮肤,无放射性物质,无挥发性气体,达到A1级不燃材料。不能采用含有石棉成份等有害健康的产品 。

5 投标方所供产品能长期安全、持续运行,保证寿命不低于15年。

6 投标方供货的保温材料性能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容重偏差应小于±5%,导热系数应等于或小于上述数据,以确保本工程保温质量,减小电厂热损失,提高电厂热经济性。现场的保温材料均应抽样检测合格后方可施工。

7保温材料到场后,由招标方随机抽样,由投标方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材料性能试验,抽样量:每种材料不少于10个/批次。

8投标方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是省级及以上资质单位,并经招标方认可,委托及试验费用由投标方负责,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请投标方充分考虑。

FJ6-35

设备保温材料采购

招标范围:

1、本次采购2台设备所需的保温材料,包括本体、脱硝、烟风道、汽水管道等的保温材料。

2、材料量以材料清册为准:厂出图--大坝管道绝热材料)保温材料清册、厂出图--大坝工程炉墙材料量和厂出图--大坝脱硝设备保温量清单;

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至少供完第一台合同额的70%,第二台机组在5个月内供完。必须按招标方要求时间、顺序、数量供货。

 

技术要求:

1 投标方提供的产品确保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应是国家批准生产的无毒、对人体和环境无害的产品。

2所有保温材料物理化学性能的检验报告必须是由国家指定的检测机构按国家标准检验而提供的原始文件,材料到货时应附有效的出厂证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检测单位检验报告)。

3投标方提供的保温材料必须通过省级及以上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按照GB-8624-2006检验,投标方必需提供该文件原件的复印件。

4 材料应无尘、无害、无污染、不燃防火,不刺激皮肤,无放射性物质,无挥发性气体,达到A1级不燃材料。不能采用含有石棉成份等有害健康的产品 。

5 投标方所供产品能长期安全、持续运行,保证寿命不低于15年。

6 投标方供货的保温材料性能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容重偏差应小于±5%,导热系数应等于或小于上述数据,以确保本工程保温质量,减小电厂热损失,提高电厂热经济性。现场的保温材料均应抽样检测合格后方可施工。

7保温材料到场后,由招标方随机抽样,由投标方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材料性能试验,抽样量:每种材料不少于10个/批次。

8 投标方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是省级及以上资质单位,并经招标方认可,委托及试验费用由投标方负责,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请投标方充分考虑。

注:具体供货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三卷 技术规范书”内容为准。

 

2、申请人资格条件: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ISO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2.1.3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根据国家规定若需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2.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5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1.6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有不良记录;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行贿犯罪情况,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的任意时间,查询期限为近三年,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有效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2.1.10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2.2资格专项条款

标段号

设备名称

专项资格要求

FJ6-34

全厂辅机设备保温材料采购

1、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企业的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所投产品自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在600MW及以上容量发电机组具有2台机组及以上工程同类型材料供货业绩。

FJ6-35

设备保温材料采购

1、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企业的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所投产品自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在600MW及以上容量发电机组具有2台机组及以上工程同类型材料供货业绩。

特别声明:

  •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http://ec.chng.com.cn)完成注册、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所有用户的用户名保持不变,初始密码统一为: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4.1.1访问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栏目,进入电子招投标模块登陆页面;

4.1.2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

4.2未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电子商务平台页面右侧“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

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招投标相关业务。

4.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电子招投标模块数字证书由工信部认证的32家CA机构之一的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建议各投标人在提交CA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进行督办。没有办理CA数字证书的,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办理CA证书需要 5-7天时间,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后,模块自动弹出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建议未办理CA证书的用户尽快办理,以免耽误您的后续工作。CA证书驱动下载: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后,在的右下方“常用文件”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360安全卫士等防病毒软件。

CA办理及硬件出现的有关问题,请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8103599

自2017年1月1日起,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CA数字证书将增加电子签章功能,CA数字证书增加签章功能更新期间,招投标业务中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有无签章均可,为不影响各供应商的正常业务,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的更新业务。

4.4申请人报名要求。

申请人可从201711169:00起至2017112317:00止,登陆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系统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4.5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方式

4.5.1报名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5.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5.3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资格预审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5.4资格预审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765-116、400-6611-700)联系。

4.4.5资格预审文件费:530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申请人应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传输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按钮,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投标申请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申请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预审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3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上点击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申请人在线解密各自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5.4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北京时间);电子资格预审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另行通知(北京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258号

邮    编:050071

联 系 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17733870812

传    真:0311-67664022

电子邮箱:hnzbnx@163.com

 

招 标 人: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951-4935727

 

投标人请按以上格式要求填写业绩情况。

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固定电话:

手机:

5

电子邮箱

 

 

 

注:所有的报名资料(包括资质文件扫描件)必须制作成壹个WORD文件;此报名表需盖章扫描版。

承诺:我公司所提供的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投标人:(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报名表后附: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业绩合同 (如有华能系统业绩,排列在前)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ec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会员)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