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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国际商务区综合管廊示范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6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东莞市南城国际商务区综合管廊示范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东发改〔2017〕310号批复单位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东莞市南城国际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招
项目名称 东莞市南城国际商务区综合管廊示范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 东发改〔2017〕310号
批复单位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东莞市南城国际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东莞市南城国际商务区综合管廊示范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SFSSC11708823

1.招标条件

东莞南城商务区综合管廊示范期项目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南城国际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东莞市南城国际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的项目名称:东莞市南城国际商务区综合管廊示范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本次的建设地点:东莞市南城商务区

2.3本次的建设规模:南城国际商务区综合管廊示范期项目包括三类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涉及南城国际商务区内主要干路及次干路的(经一路、纬二路、纬七路、经二路、经五路、纬一路、纬三路、纬四路、纬五路、纬六路、纬十五路)等路段。地下综合管廊总建设长度为6550m。其中,双仓干线综合管廊:总长度为2370m,断面规格有三种类型:(2.8+2.6)×3.9 m,长度为1965m;(2.8+1.9)×3.4 m,长度为210m;(3.0+1.9)×3.4 m,长度为195m。缆线管廊:断面规格为2.0×1.7m,总长度为4180m,入沟管线为:电力、电信、给水、再生水。雨水、污水、燃气管道暂不入沟。总投资约34114.54万元(不含征地拆迁、管线迁改以及障碍物迁移等费用)。

2.4 本次的投资金额:工程总投资为34114.54万元,其中经审定的建安工程费概算额为26950.040963万元,原则上不能突破经批复的工程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并对项目进行限额设计。

2.5本次的招标范围:成本项目工程设计、采购、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工程保修以及发包人要求由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根据发包人要求,负责对拟服务区域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编制项目预算、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监控中心设计、管廊主体设计、管廊智能化及消防、通风、供电、照明、排水、标识、监控与报警系统设计、其他附属设施工程设计、编制管廊装线方案、管廊穿越新基河、管廊穿越城轨线、基坑支护等专项技术方案等内容,并配合完成相关的专项评估。编制施工技术要求,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工程规划验收报批工作的技术文件。

2)施:本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税、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施工范围内项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主体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基坑支护、防水工程、通风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防白蚁工程、消防工程、综合管廊控制中心、系统集成工程、标识系统、监控报警系统、装修工程、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引起的绿化迁移、迁改工程(含管线迁改)、交通疏解、道路恢复、调试、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3)采购:招标范围内设备材料采购。

4)负项目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接受发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项目移交的“交钥匙”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工程保修以及发包人要求由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完成的其他工作等;

5)负在规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办理设计成果文件所涉及范围的相关报建、报批和竣工备案手续(含电子报批以及规划、消防、防雷、环保、住建及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手续)。

6建立BIM的模型,对综合管线的施工进行控制和管理,避免管线冲突,保证各空间的净空,确保设计效果和使用要求的实现,并须提供图纸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相关配套硬件。

2.6本次的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548日历天,其中主要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计划如下:

2.6.1施工图设计工期:60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的时间)

①施工图设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0日历天内一次性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

③配合服务期:自办理好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6.2施工图预算:施工图审查完毕后3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预算送审稿。

2.6.3施工总工期:548日历天,计划2017年12月底开工,2019年6月底完工。

注:在中标后,承包人需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上述项目进度计划进行细化(包括细化设计及预算成果文件交付时间和节点工期等)并上报发包人审批,经审批的项目进度计划作为本项目计划工期的补充,也是对承包人的进度延误违约赔偿及考核依据。

2.7本次的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建设工程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现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相关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和备案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

1设计类: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资格(详见附录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3.2.1项目经理(即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拟派,可由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资格:

1)同时具有壹级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壹级等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2)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4)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 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3.2.2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方负责拟派)资格:

1)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者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2)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3施工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负责拟派)资格:

1)壹级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壹级等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2)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或提供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4)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5)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4专职安全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负责拟派)资格:

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 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或提供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2)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5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不得兼任专职安全负责人。

3.3其他要求:

■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 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 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 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 或承接工程”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 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仅对以施工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有要求)。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 分的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 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 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 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的查询结果;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的法人、法定代表人也需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会 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 查询结果将于3 个工作日内返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经统一查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已过期的,或经查询投标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形。

■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然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 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拟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所有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 留或吊销等情形。

3.6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 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7投标人资格的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项业绩: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在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有效)以来承接过单项工程总投资额1.7亿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300万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业绩。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在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有效)承接过单项工程投资额(或单项合同金额)1.7亿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要求的设计、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能反映合同金额主要内容和合同双方盖章页即可),业绩计算时间以工程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8投标人资格的财务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投标人牵头方的经审计过的2014-2016年财务报表连续三年盈利。

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招标代理办事窗口”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同步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以供投标人查阅和下载。但投标人未按本公告第4.1款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招标人发出的加盖公章 的招标公告原件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12月18日9 30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投标会时间:2017年12月18日9 30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介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其它说明

7.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 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话:0769-28822305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9号楼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的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22203133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大道下桥路段79号

7.2本次的投标保证金金额:8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

1)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

(2)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3)其他: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南城国际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八一路二号机关大院1号楼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511室

邮 编:523000 邮 编:510060

联系人:何工 联 系 人:邓小文、胡华俊、秦冬华

电 话:0769-28680388 电 话:(020)83541707,83546223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dengxwgz@foxmail.com

2017年11月15日


相关附件8823招标公告-东莞市南城国际商务区综合管廊示范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定稿).docx
发布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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