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为国华电力公司浙江三厂2017年技术服务,招标人为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70108743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技术服务的范围:神华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海电厂)、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舟山电厂)和神华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余姚电厂)的金属、热工、化学、环保、电测、继保、励磁、绝缘、电能、节能、汽机等专业技术服务等。
2.2技术服务的内容:开展各专业的常规设备预试、设备性能测试、系统调试、样品化验等技术服务,三厂相关专业技术服务工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条件书所列项目。通过本项目技术服务,设备预试、性能试验、样品试验等,掌握设备健康状态,发现设备存在的隐患或缺陷,采取相应措施,为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技术保障,促进机组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
2.3完成时间:2018年3月31日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大于等于人民币2000万元。
2) 具有对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的汽机、、电气、热控、化学、环保、金属、电测等专业的检验、检测、性能试验的综合技术服务能力,能独立承担机组涉网试验,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的上述工作业绩的实质性内容证明文件(如合同或报告,每年二份,共六份)。
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4)具有能监办核发的一级承试资质。
5)具有中电联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核发的火电调试特级资质。
6)具有独立承包、管理、运营本招标范围工作的能力。
7)在以往类似技术服务项目没有负面纪录、不良社会报道及法律纠纷。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电站技术监督和服务工作的相关工作5年以上。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7日至2017 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注册并成为会员的投标人,可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 shenhuabidding.com.cn/ibs2)购买招标文件。
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指定位置完成原件审核,否则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投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注册及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5813137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可以采用网上购标,方法如下:
4.3.1网上购标:请登录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按照购标审核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扫描件后,提交购标申请(售标审核电话:010-58131373);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快捷支付、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神华招标网右侧下方帮助中心栏目的《投标人如何购买标书》或系统中的操作手册)。投标人购标时,需要登记发票信息和邮寄地址,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将统一邮寄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12 月 13 日9时00分,地点为:国华投资大厦610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神华招标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1室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吴思
电 话:010-58132370
电子邮件:13707577@shenhua.cc
招 标 人:神华国华(北京)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5号
邮 编:100025
联 系 人:王新亮
电 话:010-85957032
传 真:010-85957034
电子邮件:16149401@ghep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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