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水(民和段)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青海省环境保护厅以青环发(2017)1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民和东园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全部由2016年省级湟水河污染治理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2.1建设规模:
(一)建设巴州沟新建109国道至民和县西大街截污管道4.05公里、检查井80座;
(二)清理处置4.5公里河段沿岸垃圾16885立方米,疏浚河道底泥55160立方米;
(三)在巴州沟、湟水、大通河段5处河岸实施生态护岸,总面积56661平方米;
(四)在湟水河、大通河交汇处修筑生态岛3座(外围共354米,面积为2514平方米)并进行绿化,调整河道上口线207米;
(五)在巴州沟入湟口建设1处面积为5000平方米的表流型人工湿地;
(六)对湟水干流1891米高边坡河岸进行边坡防护和绿化。
2.2招标范围:上述工程的施工监理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监理能力;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 月 18日至 2017 年 11月 22日(包含节假日),每日上午9 :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世通名城13号楼2单元242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4.2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为:
(1)、持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保证明;
(6)、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7)、资质证书及省外企业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
(8)、近两年(15、16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报表;
(9)、报名资料均复印并加盖公章,并以A4纸胶装成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和“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民和东园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8197188711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971-6127055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青海省西宁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8201 0000 0000 19122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