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东方电厂三色湾公寓增加电动车棚建筑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因职工拥有的电动车较多,三色湾公寓地下车库已无法集中摆放,且增加了消防隐患。华能东方电厂三色湾公寓增加电动车棚建筑工程施工的公开招标活动,本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人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华能东方电厂三色湾公寓增加电动车棚建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华能东方电厂三色湾公寓
2.2项目规模:新建电动车棚,占地面积约290㎡。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华能东方电厂三色湾公寓增加电动车棚筑工程施工
2.4.1基础工程:本期新建停车棚地面长度20.6m,宽14.1m,面积约为290㎡,包含土方回填、垫层、地面砼硬化、车棚地面砖挡土墙等内容。因新建停车棚场地标高较低,约为450mm,考虑采用灰渣进行回填夯实,夯实系数≥0.93,回填夯实后铺设垫层,地面采用C30混凝土硬化。
2.4.2安装工程:包含停车棚钢屋架制作安装、棚顶压型钢板制作安装、车位充电镀锌支架插座安装、LED照明灯具安装以及停车位划线。
2.4.3防腐工程:停车棚钢构件刷防腐漆至少两遍。
3. 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应取得有效的GB/T19001-2008/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投标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业绩(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未发生安全生产类事故;
3.6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为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7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承担总承包项目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在行业内建筑工程施工、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四控两管”及施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3.11省外企业中标后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三十日内自行办理2017年度进琼施工的有关备案登记手续(如果需要)。
备注: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有效性、真实性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按投标报名表(详见:附表一)如实填写后提交招标人;报名时间(以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为准)截止前将报名材料上传电子商务平台(报名以收到报名资料为准,不支持任何电商平台以外的报名途径,全流程按照平台要求操作。留下投标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报名材料应包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书、安全施工许可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等级证书、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企业证件的彩色扫描件、近五年类似业绩清单及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等资质文件。
5.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以华能电子商务平台公布为准。
7.其他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下同)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出席,并签到。否则,视同自动弃标。开标程序:按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流程。
7.2 逾期未上传经过CA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购买招标文件或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 招 标 人: |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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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海南省东方市工业大道华能东方电厂物资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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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 0898-32982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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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 王先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