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重点监管场所视频监控系统一期工程监理
(长宁监狱)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7-11384
1. 招标条件
本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投资【2016】96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省长宁监狱,建设资金申请国家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长宁镇上鲍村双新路600号;
2.2 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完善349路高清视频智能监控系统及网络综合布线,配电系统等;
2.3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2017年12月27日-2018年10月31日,共 309日历天(具体时间按合同执行);
2.4 监理服务期限:2017年12月27日-2018年10月31日,共 309日历天(具体时间按合同执行);
2.5招标范围:工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月22日至2017年11月28日(11月25日、26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详见《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门户网站》/(www.qhcxzb.com)招标文件发售通知栏。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以邮戳为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qhcxzb.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长宁监狱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
邮编:810008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张雪微
联系电话:0971-5115642
报名地址: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业务联系人:李美娜、蔡成斌
电话:0971-6144811
传真:0971-6144811
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账号:82010000000018968
2017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