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联通黑龙江鹤岗生产用车购置
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2017年中国联通黑龙江鹤岗综合部车辆租赁项目的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本项目已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提出谈判申请。
1.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1.1项目实施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
1.2项目名称:2017年中国联通黑龙江鹤岗生产用车购置竞争性谈判项目;
1.3项目内容:购置长城皮卡CC1031PA2G一台。
1.4项目预算:9万元(不含税);
1.5采购方式、中选供应商数量: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一家供应商中选本项目。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车辆生产厂商或授权经销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特许经营授权文件),如果是产品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授权书(或特许经营授权文件),应附制造厂出具的产品总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授权证书;
2.2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在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中将查询结果截图),提供资质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为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合一,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承诺书,且能承诺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8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至下午17时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报名。报名需提交下列资料:
3.1.1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或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和授权委托书;
3.1.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1.3资质证书等证明;
请将以上内容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后连同本次谈判的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至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电信路21号联通大厦三楼采购与物资管理部;2017年11月28日17时后的报名邮件将不被接受。
3.2谈判组织方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核查,报名资料齐全并符合资质要求的报名单位可领取谈判文件。
4.谈判文件的递交
4.1报价要求:要求谈判申请人进行书面报价,招标人对报价的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报价表;
4.2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14时00分(暂定),递交到鹤岗联通大厦北楼一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4.3本次谈判将于上述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进行。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或公告的修改、补充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
地址:鹤岗市工农区电信路21号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468-3450068、3450026
7.采购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纪委
电话:0468-3450115
邮编:15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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