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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长春市西环城路(支农大街--四联大街)、(洛阳街--和平大街)等两段管道购置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为2017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长春市西环城路(支农大街--四联大街)、(洛阳街--和平大街)等两段管道购置项目(招标编号:JLWT-2017-CCLT043),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本为2017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长春市西环城路(支农大街--四联大街)、(洛阳街--和平大街)等两段管道购置项目(招标编号:JLWT-2017-CCLT043),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2017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长春市西环城路(支农大街--四联大街)、(洛阳街--和平大街)等两段管道购置项目,计划采购沿西环城路路由,支农大街至四联大街1孔通信管道资源;沿自立街路由,洛阳街至和平大街1孔通信管道资源,要求资源管道路由全程位于西环城路、自立街沿线,起始、终点处可与长春联通原有光缆(管道)资源对接,沿线主要街路位置设置有人手孔设施,满足通信管道相关建设规范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上管道资源出让、出让资源与联通原有管线资源连接相关施工及协调、资源售后保修等服务。预算采购额度16.6万元(不含税)。
1.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要求。
1.3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完成管道资源验收、移交工作。
1.4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1:西环城路(支农大街-四联大街)管道,预算7.74万元;
标段2:自立街(洛阳街--和平大街)管道,预算8.86万元;
每标段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经评审价格最低者将获得中标资格。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本项目采购预算,投标人不含税报价不得高于各标段预算,超出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
2、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提供建安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应为11%,如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应为3%。
3、投标人须具备投标管道资源的所有权,须提供投标管道资源的所有权证明(如规划、建设审批手续文件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投标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被所投项目省份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的或破产状态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招标文件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4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603室(长春市经开区临河街4065号,长春市临河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处,沿临河街北行约100米路西侧,开发区设计院楼603室)。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可以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1)满足资格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2)本项目接受网络报名,满足资格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至khunturia@163.com,邮件内容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及本项目招标编号。邮件发出后,请及时和标书购买联系人取得联系。
(3)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电子版。如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收到招标文件电子版,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获取。
投标人已在线下获取招标文件后,还应在https://www.cuecp.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否则将无法进行后续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的相关操作。
4.1.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可以采取电汇或现场缴纳方式。
(1)银行电汇: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汇款凭证(收款方为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见本公告“7.联系方式”;汇款凭证需备注该项目编号、标段及用途;通过个人账户转出的需备注投标人单位名称),扫描件发送至khunturia@163.com;
(2)现金支付: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前往招标代理机构处以现金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4.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4.2.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完成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iPASS电子证书购买具体事宜咨询中网威信电子安全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60844066转2。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11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六层会议室(长春市经开区临河街4065号,长春市临河街与东南湖大路交汇处,沿临河街北行约100米路西侧,开发区设计院楼六层会议室)。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https://www.cuecp.cn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同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不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后2日内,在https://www.cuecp.cn上进行信息确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2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电子版),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及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上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599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4065号经开设计院六层
邮编:130031
联系人:张天媛电话:0431-84675811/84698706
电子邮件:khunturia@163.com
开户银行:工行长春市人民大街支行账号:420001950910000540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7日

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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