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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应急通信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为2017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应急通信车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号:QCZB-FJLT-2017024),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招标
本为2017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应急通信车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号:QCZB-FJLT-2017024),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提升福建联通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本次采购2辆应急通信车。同时采购原有2辆应急通信车及本次新购置2辆应急通信车过保后的年维保服务。采购2台应急通信车采购预算总金额为400万元(不含税),每年维保服务费20万元(不含税)。
1.2招标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不含税)万元 备注
1 应急通信-中型基站车 辆 1 185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2 应急通信-小型车(卫星+基站) 辆 1 215
3 2辆应急通信车+新购置2辆应急通信车过保后的年维保服务费 万元/年/辆 5
交货期:合同签署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完成标的物的安装、调测、开通。
交货地点:福州。
性质:货物和服务招标。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中型基站车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185万元/辆,小型车(卫星+基站)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215万元/辆,原有2辆应急通信车及新购置2辆应急通信车过保后的年维保服务费报价上限为5万元/年/辆(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3投标人应具备特种(专用)车辆改装资质(营业执照中要有专用作业车或电源车的生产、销售等字样)且具有所投标产品的特种车公告目录(须截图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批次);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能够提供与所投标标的物对应的,且符合国家适用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投标人的拟投标产品2015年1月1日至今,应急通信车改装数量(累计)不低于10台。
2.6投标人应承诺整车保修(车辆底盘+改装部分)的保修期为终验合格后3年。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9中标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2.10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所有条款、合同所有条款,凡技术规范所有条款、合同所有条款出现应答不满足或部分满足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2.12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重组等不能正常运转状态的;
(4)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以其他方式受到限制的;
(5)投标日最近三年内曾发生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6)投标日最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提供拟投标的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的认定以省部级及以上的正式通报为准;以上各条均由需求单位在评标阶段向评标委员会提供具体的文件;对于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的上述举证诉求等,必须在开标后4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提出;
(7)投标日最近三年内在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8)投标日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投标人或其人员、招标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招标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9)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10)因投标人原因,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含以往招标文件)规定不得参加招标人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6楼招标业务部。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法人单位有效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购买人承担(邮费到付)。
在收到此“招标文件”之后3天内,投标人应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助门户(https://www.cuecp.cn)进行供应商注册生效、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需是投标授权代表,下同)信息添加、iPASS产品(投标密钥)网上购买,供应商注册咨询:0591-38288802(此号码仅提供供应商注册相关问题的咨询)。潜在投标人持有已激活、并成功绑定项目联系人信息的iPASS方可参与本项目电子化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含纸质、电子)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9时30分,纸质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六楼第4会议室,同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电子文件上传“中国联通合作方自助门户”(若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则以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的应单独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仍需持本人身份证,同时投标文件中还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该文件。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检测相关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以及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江大道55号联通信息广场
招标人联系电话:0591-38288822
邮编:35000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编:350007
联系人:陈锦兴/徐宏敏
电子邮件:13110791118@qq.com/18906919897@189.cn
电话:13110791118/18906919897
户名: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仓山支行
账号:11710010010002488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7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招标公告-应急车.docx[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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