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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联通北京机动局四防箱购置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9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2017年中国联通北京机动局四防箱购置项目招标公告本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2017年中国联通北京机动局四防箱购置项目HBTZ-BJLT-17051),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通信工
2017年中国联通北京机动局四防箱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本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2017年中国联通北京机动局四防箱购置项目HBTZ-BJLT-17051),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提高中国联通北京机动通信局的通信业务能力,本工程新增5U四防箱5套,9U四防箱5套。
1.2招标内容
本工程新增5U四防箱5套,9U四防箱5套。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交货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月内按招标人要求安装到指定的位置并具备使用条件。
交货地点:北京市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根据项目、标包情况分别设置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人民币98000元(不含税)。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证件彩色扫描件。
2.2财务要求
2.2.1、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4年-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过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无法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则需提供(2013年至2015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2.2、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2.2.3、近三年(2014年-2016年)无三年连续亏损;
2.2.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业绩要求
2.3.1、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四防箱项目业绩合同不少于2份,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
2.3.2、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单项合同金额由高到低的顺序将业绩合同信息填写至《同类项目情况表》。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框架协议、中标通知书等能够证明同类项目业绩规模的证明文件,其中合同或框架协议的证明文件应包括、大签页、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内容页,以上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发票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真伪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如经查实发票系伪造,则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2.3.3、评标当日,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如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应保证在2小时内送达招标代理指定地点,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3.4、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公示中标人业绩。
2.4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5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负责此项目至少3人的服务团队,其中包含项目经理1人、技术支撑人员1人、专职售后人员至少1人;以上人员须提供人员清单。注: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人员必须均为投标方正式编制在册人员,同时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清单、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劳动合同至少包括、签字页等关键内容页;社保证明时间应至2017年8月。)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6服务响应承诺
2.6.1、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提出现场技术支持服务请求后,在最长不超出2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回复。
2.6.2、投标人须承诺由于投标人设计缺陷和服务缺陷造成合同设备出现紧急故障,投标人应立即提供热线技术支持,协助招标人人员进行故障的原因判断和定位;在热线技术支持无法解决问题时,投标人保证在2个小时内,派出熟悉招标人设备的工程师到故障现场进行处理,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
2.7专利、知识产权、商标等声明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对涉及专利、知识产权、商标等法律条款承担责任,保证在这些方面不会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问题(包括第三方设备)。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第三方设备)在任何时候出现涉及专利、知识产权、商标等法律纠纷和问题,投标人必须担负全部责任。(须法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
2.8其他要求
2.8.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2.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8.3、投标人须能够直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8.4、投标人为国外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国产设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投标。
2.8.5、本项目不接受原厂和代理同时参加,若原厂家及其代理商均参与投标的,则代理商的申请视为无效。
2.8.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8.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1月29日09时00分至2017年12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1.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下载。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未按照招标公告中规定时间报名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如下电子版报名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4)保密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5)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登记信息表(excel格式)
以上电子版报名材料及标书费汇款证明发送至邮箱:hbtxzb03@vip.163.com,邮箱主题必须注明“招标编号+XXX公司报名材料”,发送成功后请与报名联系人联系确认;
报名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人手机:15532165751
报名资料模版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pLKCO0V
中国联通招标采购平台使用指南:https://pan.baidu.com/s/1gfMpfQN
注:以完整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和购买文件费用到账为准,时间不一致的以购买文件费用到账时间为准。
4.1.3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公对公汇款),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国民生银行中山东路支行
开户账号:1002012830007426
行号:305121010026
开户行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
汇款备注:BJLT17051标书费
4.2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完成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IPASS办理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此平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递交,招标人可拒绝潜在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2)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3.4 仅在电子系统上填写唱标信息,未上传文件的。
5.4投标人应在2017年12月18日前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检测相关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hinabidding.cn)、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6号
邮编:100031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5号电信实业大厦西厅0101室
邮编:100031
联系人:吕子涛、张宇
电话:15510270925、15510270821
传真:010-88222769
电子邮件:hbtxzb03@vip.163.com
网址:/
开户银行: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国民生银行中山东路支行
账号:1002012830007426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9日

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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