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成树脂产品公路运输服务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70409000)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承运单位负责从神华宁煤集团煤制油化工基地公路运输合成树脂产品至全国各销售片区目的地。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根据合成树脂产品(聚丙烯、聚乙烯、聚甲醛)公路运输量划分为十二个标段,标段划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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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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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标段 |
配送运输量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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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二标段 |
配送运输量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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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三标段 |
配送运输量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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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四标段 |
配送运输量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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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五标段 |
配送运输量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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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六标段 |
配送运输量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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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第七标段 |
配送运输量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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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第八标段 |
配送运输量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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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第九标段 |
配送运输量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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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第十标段 |
配送运输量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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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第十一标段 |
配送运输量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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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第十二标段 |
配送运输量5.5% |
每个标段均以十个主要城市(辐射销售片区)作为报价点,每个报价点包括的片区执行统一单价,具体如下:
(1) 宁波:上海、浙江(华东片区)
(2) 常州:包括江苏、江西、安徽(华东片区)
(3) 天津:包括北京、河北、山西、天津(华北片区)
(4) 临沂:包括山东、河南(华北片区)
(5) 汕头:包括广东、福建(华南片区)
(6) 南宁:包括广西(华南片区)
(7) 长沙:包括湖北、湖南(西南片区)
(8) 成都:包括四川、重庆(西南片区)
(9) 昆明:云南、贵州(西南片区)
(10)西安:包括陕西、甘肃、内蒙(西北片区)
2.3合同服务期限:2018年2月16日至2019年2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15年1月1日前注册),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
B.具备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C.近三年(2015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有一年年运输量不低于1万吨合成树脂及类似化工袋装产品公路运输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及对应发票原件);
D.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企业年度无亏损,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04日17:30时(北京时间)期间通过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的供应商操作平台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购标申请时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申请通过并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胥海娟,电话0951-6971438、6971879)。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标段,售后不退,标书款交纳必须在神华招标网供应商操作平台上采用企业网银支付。
4.3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
4.4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上午10: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国际交流中心酒店一层多功能厅1号(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北大街222号,亲水北大街与贺兰山路交叉路口往北500米。 Tel:0951 6871 888/6880)。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神华招标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
联系人:杨敏锐
联系电话:0951-6975884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515房间)
邮 编:750010
联系人:何强、王旭
电 话:0951-6971429
招标公告后附说明
一、注册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二、支付方式
为了降低投标成本,提高交费的便捷性,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6年9月1日对费用支付方式进行升级。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内容
1、资格预审文件费、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继续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同时增加了储蓄卡和信用卡快捷支付方式付款,并调整了个人网银及企业网银支持银行。支持的银行以系统实际为准,且会根据业务需要随时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是 “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2、图纸押金、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不再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而是改为支持从任意一家银行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费。交费时,收款账户名务必是“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款账号务必是订单中显示的账号。汇入其他账号将被视为无效,所汇钱款将被原路退回。
(二)进行支付的前提
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
2、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企业网银,并开通B2B支付功能。
3、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个人网银。
(三)支付操作步骤
1、投标人访问神华招标网;
2、点击“投标人登录”,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点击“交易管理”菜单下的“我的费用”子菜单;
4、在待交费列表中选择参与项目所对应的费用,并点击列表最右侧的“加入购物车”按钮;
5、选完所有希望交纳的费用之后,点击橘色购物车图标,在打开的页面中录入发票及邮寄地址,然后点击“生成订单”按钮;
6、在系统显示的订单列表中,选择一个订单,点击右侧的图标支付订单。然后按照提示选择支付方式并完成支付。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登录系统后在“帮助中心”中下载操作手册。
(四)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神华招标网的网址以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2、“支付”按钮后,跳转到的收银台界面地址是以https://epay.orangebank.com.cn/epay/开头的网址,其他均为非法冒;
3、我司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4、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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