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为2017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计费性能检测服务采购招标,(招标编号:QCZB-FJLT-2017023),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福建联通2017年计费性能检测服务采购,包含移动网和固网的检测服务,总计在网用户总线数约585.65万。
1.2招标内容
1.2.1招标范围:招募福建联通移动网和固网计费性能检测服务商,对571.12万移动网和14.53万固网的在网用户总线数进行计费性能检测。
1.2.2采购金额:预估250万元(不含税)。
1.2.3的性质:服务招标
1.2.4主要技术参数以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为准。
1.2.5检测时间: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完成检测工作。
1.2.6检测地点:福建省全省九地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单价限价,单线检测费上限为0.32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须能够提供与所投标的物对应的、且符合国家适用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投标人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认定的电话计费性能检测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7投标人从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1个类似项目的计费检测类的实施案例,提供相应合同清晰复印件,包括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号、金额页及其前后2页与服务清单。其中专项采购合同金额以签订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还需附相应的采购订单,制作单个框架合同采购订单金额汇总表,合同金额以采购订单金额为准,时间以采购订单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缺失任何一项或字迹模糊不清的不计入业绩。
2.8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所有条款、合同所有条款,凡技术规范所有条款、合同所有条款出现应答不满足或部分满足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9中标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2.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2.11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重组等不能正常运转状态的;
(4)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以其他方式受到限制的;
(5)投标日最近三年内曾发生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6)投标日最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提供拟投标的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的认定以省部级及以上的正式通报为准;以上各条均由需求单位在评标阶段向评标委员会提供具体的文件;对于其他相关厉害关系人提出的上述举证诉求等,必须在开标后4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提出;
(7)投标日最近三年内在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8)投标日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投标人或其人员、招标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招标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9)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10)因投标人原因,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含以往招标文件)规定不得参加招标人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6楼招标业务部。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3.1现金购买: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法人单位有效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在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6楼招标业务部购买招标文件。
4.3.2网上购买:投标人登入网址(http://pan.baidu.com/s/1hslD6fE)下载购买标书操作手册,按照相关操作手册指引完成招标文件网上购买。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4.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购买人承担(邮费到付)。
4.6在收到此“招标文件”之后3天内,投标人应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助门户(https://www.cuecp.cn)进行供应商注册生效、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需是投标授权代表,下同)信息添加、iPASS产品(投标密钥)网上购买,供应商注册咨询:0591-38288802(此号码仅提供供应商注册相关问题的咨询)。潜在投标人持有已激活、并成功绑定项目联系人信息的iPASS方可参与本项目电子化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含纸质、电子)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9时30分,纸质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六楼第4会议室,同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电子文件上传“中国联通合作方自助门户”(若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则以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的应单独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仍需持本人身份证,同时投标文件中还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该文件。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检测相关费用:/。
6.3 样品其他要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江大道55号联通信息广场
邮编:350007
联系方式:0591-3828882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编:350007
联系人:严华珍
电子邮件:18960726859@189.cn
电话:18960726859
户名: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仓山支行
账号:11710010010002488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9日
相关附件:
cb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