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副井主钢丝绳更换项目
项目编号:CCLK201711A001
招标人: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9
承 诺 书 1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1.总则 14
1.1定义 14
1.2项目概况 14
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4
1.4招标范围、交货期和质量要求 14
1.5投标人资格要求 14
1.6费用承担 15
1.7保密 15
1.8语言文字 15
1.9计量单位 15
1.10踏勘现场 15
2.招标文件 15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15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16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16
3.投标文件 16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16
3.2投标报价 16
3.4投标保证金 18
3.5投标文件的编制 19
4.投标 19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
5.开标 20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20
5.2开标程序 20
6.评标 20
6.1评标委员会 20
6.2评标原则 21
6.3评标内容的保密 21
6.4投标文件的澄清 21
6.5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1
6.6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2
7.合同授予 22
7.1 定标方式 22
7.2 中标通知 22
7.3签订合同 23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3
8.1 重新招标 23
8.2 不再招标 23
9.纪律和监督 23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3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4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4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4
10.解释权 24
第三章 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 25
第四章 合同格式 27
第五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40
附件1:投标单位登记表 40
附件2:资格审查证件登记表 41
附件3:承 诺 书 42
附件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3
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4
附件6: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45
附件7:投标函 46
附件8:投标函附录 47
附件9:投标一览表 48
附件10: 报价分析表 49
附件11:货物描述一览表 50
附件12:随机备品备件(易损件)明细表及备品备件表(格式) 51
附件13:专用工具明细表 52
附件14:质保期外定期维修保养费用明细表 53
附件15:售后服务人员表 54
附件16:企业服务承诺一览表 55
附件17:偏离表 56
附件18: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57
附件19:其 他 58
第六章 评审细则 5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副井主钢丝绳更换项目
招标公告
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副井主钢丝绳更换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副井主钢丝绳更换项目
三、项目编号:CCLK201711A001
四、招标范围
副井主钢丝绳更换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招标需求相适应的经营范围且为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具有矿山机电设备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独立的施工队伍和抗风险能力,证照手续齐全;
4、施工人员数量满足安装需求,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国家煤矿安全资格证)。施工人员从事井下机电设备安装工作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5、自2015年1月1日以来签订过类似项目合同;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在领取标书时,要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所提供的各类证件应能在相关网站上查询,合格后售与标书。
七、投标人报名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时间:自2017年12月 日起至2017年12月 日止。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形式(按照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份PDF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所需资料:(1)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公告附件一);(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告附件二);(3)营业执照;(4)资质证书副本;(5)近三年同类业绩项目一览表(公告附件三);(6)承诺书(公告附件四)投标申请人将上述资料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
3、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交纳标书费后请将汇款底单发至邮箱。
4、招标文件发送方式:电子邮件形式。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月25日08:30-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九、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7 年**月25日0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山东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sdbidding.org.cn)、山东能源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snjt.com)和中国矿用物资网(http://www.minegoods.com)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新上海庙
邮 编:
联 系 人: 黄西臣
联 系 电 话: 18263832657
邮 箱:18263832657@139.com
传 真:0477-7868203
公告附件一:
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
详见附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公告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投标人名称) 的(姓名)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报名和招标投标活动工作。代理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正反面)
详见附件
授权代表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告附件三:
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详见附件
注:1.用户电话必须提供业主固定电话(座机);
2.投标人须完整填写此表,如有填写不全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须将合同复印件附于此表之后,以便核查,合同复印件必须与此表内容一致,排列顺序按此表填写顺序。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公告附件四:
承 诺 书
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很荣幸能参与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副井主钢丝绳更换的投标。
我代表(投标人名称) ,在此作如下承诺:
1.我单位针对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副井主钢丝绳更换提交的报名资料中所涉及的文件、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且真实、有效。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定参与招投标活动,自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不打听招投标活动涉密信息、不干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招标组织、评审等工作。
3.不发生赠送礼品、有价证券、宴请、组织娱乐等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行为。
4.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关于招投标活动的调查、询问。
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接受招标人因此做出的处理。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详见附件
1.总则
1.1定义
1.1.1 “招标人”系指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1.1.2 “投标人”系指参加开标会议并响应招标人要约邀请的投标人。
1.1.3“招标文件”系指本文件,即招标人的要约邀请。
1.1.4 “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作出的针对本项目的承诺。
1.1.5 “中标人”系指递交的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接受并作出承诺的投标人。
1.2项目概况
1.2.1本项目为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副井主钢丝绳更换项目招标。
1.2.2 本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名称及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 本项目施工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1 本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招标范围、施工地点和质量要求
1.4.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的施工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投标人必须具备前附表第10项所要求的资格。
1.5.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式为合格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6费用承担
1.6.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负。所递交的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资料均不予退还。
1.6.2投标人考察现场后,将被认为已了解了的现场情况,掌握了编制投标文件的有关条件,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1.7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8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9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0踏勘现场
1.10.1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1.10.2 投标人在踏勘现场期间应注意现场考察人员的人身安全,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在踏勘现场期间严格遵守招标人的管理制度,并承担由投标人原因给现场造成的损失。
1.10.3投标人对勘察现场所产生的一切推测和理解,招标人概不负责。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
(4)合同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评审细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规定的格式提交(加盖单位公章),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澄清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构成。
3.1.1资格审查文件内容
(1)投标单位登记表、资格审查证件登记表;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
(3)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
(5)自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附与该工程近似的施工合同原件);
(6)投标人简介;
(7)资质证书、质量认证、获奖证书等及其他资料复印件;
(8)其它。
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投标人对提其真实性负责,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若对以上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有异议,可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进行复核,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无效投标处理。
3.1.2商务文件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投标一览表;
(4)报价分析表;
(5)专用工具明细表;
(6)近三年财务报表;
(7)其它。
3.1.3技术文件内容
(1)施工组织方案;
(2)保障施工质量技术措施;
(3)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施工人员配备情况;
(4)偏离表;
(5)合理化建议;
(6)要求招标人提供的配合;
(7)其它。
3.2投标报价
3.2.1报价范围: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按要求报总报价及相应的费用清单。
总报价钢丝绳更换费用:含厂内倒运费,钢丝绳更换施工期间所需材料、设备、人工费,增值税费等全部费用(不含4根钢丝绳费用)。
3.2.2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和附有条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3.2.3所有的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等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技术要求完成,并达到招标人满意。
3.2.4货币: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4.3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扣除招标服务费,多退少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经查实发现有围标、串标情况的。
3.4.5 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时间截止到开标时间截止前即可,缴纳的保证金金额3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仟元人民币)将保证金汇入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鄂托克前旗上海庙支行;账号:05-396301040002408,地址:鄂托克前旗上海庙支行;电话:0477-7868257。
3.5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单位章。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投标文件无效。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制文件不符,以纸制文件为准。
3.5.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及统一页码,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5.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2)宣布招标人、监督人、代理机构等有关单位或人员姓名;
(3)宣读会场纪律;
(4)在监督人监督下,由招标人或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予以签字确认;
(5)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逆顺序当众进行唱标,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对唱标内容签字确认;
(6)开标会结束。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标准和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正地评审和比较,完成评标报告。
6.2.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接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同时,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6.2.2 评标一般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且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投标具有竞争的,应继续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6.2.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中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以便核验其投标文件中证明、证件复印件的有效性,进而判断其能否通过资格评审。
6.2.4 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行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6.3评标内容的保密
(1)开标会议开始后,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所有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招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6.4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5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6.5.1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投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进行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对每份投标文件是否符合国家和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6.5.2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6.5.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6.5.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初步评审祥见第六章评审细则。
6.5.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对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进行复核,若发现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低者为准进行倒推,并重新确定总价与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且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所报单价的合理性作出判断,并做相应调整;
(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确认修正价格的,其投标按废标处理,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6.6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6.6.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只对确定为通过初审(符合性检查)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
6.6.2评标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将投标报价、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等因素赋予不同的权重,用评分(百分制)的方法,对每个投标人进行打分,在同一投标人所有的得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单位的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定名次,评选出的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详细评审见第六章评审细则。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评审委员会依据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签订合同
7.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将不再进行招标,采用其他方式。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以下情形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以下情形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解释权
本项目系企业自主采购,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为准。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人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第三章 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本项目为副井主钢丝绳更换项目招标。应对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报,否则为无效投标。
2.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提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书要求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的服务内容。
3.本的施工规范应符合行业的建设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
4.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格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如有偏离,需在技术偏离表中详细列明。
5.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保留对本技术规格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投标人应允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招、投标人双方商定。
6.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7.投标人对所施工项目负有全责。
8.合同签订后,在工程施工期间如果某些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投标人应按新的规程、规范和标准执行。
二、招标范围及具体要求
(一)招标范围:
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副井JKMD-4.5*4Z(Ⅲ)型多绳摩擦式提升机更换4根46 ZBB 6×28TS(15/12/1)+FC 1670 ZZ(SS)型钢丝绳项目。
(二)质量要求:
验收标准:按《机电设备完好标准》验收。
(三)工期:施工期限为48小时,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人下达的时间为准,每延期一小时扣工程款1%作为违约金。
(四)报价:报价为含税价。
(五)结算:
施工完毕运行正常,开具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挂账结算。
(六)售后服务要求: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为使用方提供售后服务,在出现质量问题或故障时,中标人应在接到使用方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响应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需要到达现场进行服务的,视距离远近,最迟24小时内到达现场,否则因质量或售后服务不及时给使用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施工用辅材及辅助安装设备全部由承包方负责。
三、施工组织设计
1.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简明扼要地说明施工方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冬季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等主要措施。用图表形式阐明本项目的施工总平面、进度计划以及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劳动力、项目管理机构等。
2. 图表及格式要求:
附: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 劳动力计划表
附: 进度计划
第四章 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承揽合同
签订主体:
甲方: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
签约地点: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17 年 月 日
承 揽 合 同
甲方: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副井钢丝绳更换工程事宜达成一致,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副井提升系统4根主钢丝绳更换
2、工程地点:长城六矿副井
3、工程范围和内容:工程共 1 个单位工程,包括拆除副井四根46 ZBB 6×28TS(15/12/1)+FC 1670 ZZ(SS)型旧钢丝绳及安装四根46 ZBB 6×28TS(15/12/1)+FC 1670 ZZ(SS)型新钢丝绳。
二、工程造价: (含税价)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工期共计48小时,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施工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工期另行协商。
四、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包工包施工材料方式进行承包施工(不含钢丝绳费用)。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便利条件,满足四通一平的要求。
2、负责提供四根46 ZBB 6×28TS(15/12/1)+FC 1670 ZZ(SS)型钢丝绳。
3、指派专人对工程进度、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签证。
4、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5、负责工地现场施工协调。
(二)乙方责任
1、负责钢丝绳更换前的准备及换绳工作。
2、负责编制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按照甲方同意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改施工方案。
3安装过程中保证甲方四根46 ZBB 6×28TS(15/12/1)+FC 1670 ZZ(SS)型新钢丝绳和井塔现有的设施完好,造成损害的免费更换,并承担施工过程中造成其他损害。因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进行返工和修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返修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工程完工后,负责清理现场,更换下的四根旧钢丝绳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做到工程结束场地清干净,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
5、自行负责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施工中发生人身和机械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负责乙方人员稳定管理,严禁出现寻衅滋事和上访事件,为此要求缴纳稳定风险抵押金5万元,如发生寻衅滋事和上访事件扣除稳定抵押金,没有发生,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
6、自行准备施工用所需材料、工具、设备等(钢丝绳主材除外)。
7、负责为所有派遣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缴纳相关的保险,在人员进场前提供企业所在地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工伤保险缴费证明,和企业为员工缴纳的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六、质量与验收
1、甲方负责工程的质量验收,现有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及符合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机电运输技术管理规范》安装验收标准要求。
2、甲方对乙方承揽工作的质量要求为:合格。
3、工程竣工验收:乙方施工完毕首先自行组织验收,然后报请监理组织,能源公司工程部、甲方、施工单位四方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办理工程交接;如验收不合格,应限期整改,直到达到合格。以甲方出具的质量验收单,为结清工程款的依据。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工程竣工经甲方试运行验收合格后(已甲方出具的验收单为准),无质量问题后在三个月内90%部付清(甲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留10%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息支付。
八、其它条款:未约定事项执行《合同法》相关规定。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延期交工,每拖期一小时,按工程总造价的3%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2、乙方不按时完工或撤出、安装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向甲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3、中途发生因非乙方原因停止或延期施工,责任由甲方负责。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由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一、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附件一: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副井更换钢丝绳工程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新绳表面应涂钢丝绳增磨脂,安装过程中对绳表面现有增磨脂有损坏的应进行修复。
2、连接装置各部分螺栓必须紧固齐全、销挡片、小销齐全完好,钢丝绳与楔形连接装置连接可靠,保证能满足正常提升时的载荷。
3、新绳安装后四根钢丝绳应均匀承受提升机负荷,每根绳张力应一致,油缸位置合理。
4、更换完毕后不得有断丝、磨损、跳丝、硬伤等出现。
5、安装机械、电气设备符合大型机电设备安装规范、《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等要求。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件二:
副井主钢丝绳更换工程安全协议
甲 方: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乙 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进一步明确甲方和乙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杜绝和减少施工过程中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签订定本协议。
一、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重伤以上事故;
2.重伤频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下,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
3.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在时限内达到98%,重大隐患的整改率达到100%;
4.杜绝火灾、煤尘、H2S及通防瓦斯超限事故,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5.做好工业卫生工作,职业病发病率控制在2‰以下;
6.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安全施工环境;
7.杜绝群体事件的发生。
8、杜绝交通安全事故。
9、杜绝机械设备事故事件。
10、杜绝管线破坏事故事件。
11、杜绝职业病和急性中毒事故事件。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矿山工程部分》、《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和其它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2.有为工程项目作业环境、安全生产提供帮助的义务。
3.要加强对乙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促使乙方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4.有权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规程,对乙方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制止违章行为,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行使处罚权,提出处理意见,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不安全隐患、采取防护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停止作业、撤除人员,经甲方管理人员及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5.有权对乙方的措施、规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
6.乙方因其安全资格等级降低失去施工资格或安全资格证被收回的,甲方有权中止与乙方的施工合同。
7.甲方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平衡会,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设计安全问题及时进行平衡、协调,乙方必须按时参加甲方召开的安全生产平衡会议,对会议平衡的涉及安全方面的问题无条件解决。
8.甲方有为项目部提供技术支持的义务,有协调各项目部之间工作的义务。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矿山工程部分》、《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和其它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新汶矿业集团、新矿集团内蒙能源公司及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措施、作业规程等,施工过程中加强自身管理,严格遵守执行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措施,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应当立即制止。
4.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或者方案。经本单位安全和技术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经甲方、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实施。同时向所有参加施工作业人员作出详细传达、签字。
5.在施工前必须把企业施工资质、安全施工资格证、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人员、安检员、瓦斯检查员资料向甲方提供。
6.乙方必须执行火工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购买、运输、储藏规定,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火工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7.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8.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施工,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本协议。乙方应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人员,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
9. 乙方负责检查、督促本单位安全施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接受甲方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和处罚。
10.乙方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等,必须经甲方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乙方安装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如需烧焊作业,应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烧焊条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乙方安全监督人员必须现场监护。
12.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监督检查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罚、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3.乙方施工队伍、人员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不涉及甲方。
14.乙方有保证施工人员满足安全生产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义务,有服从甲方、监理方管理的义务。
15、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办理各类保险,支付保险费,提供施工企业所在地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工伤保险缴费证明,出具为施工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
四、安全防护
1. 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其他从事作业人员,也必须经过相关正规操作以及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允许从事施工作业。
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齐劳动保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接受甲方人员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
3.乙方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作业环境、机械电气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等,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医疗和急救设施,并配备相应的急救人员。对于施工的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乙方必须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检查,并在施工中进行定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5. 乙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经甲方、监理方批准后方可使用。
6.乙方对甲方的一切设备、设施及管线要有有效保护措施,如有损坏或丢失要按照甲方的相关要求进行赔偿。
7. 乙方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实施(水、火、顶板等应急救援预案)。
8.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施工项目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相关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9.乙方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齐全,安全措施得力,否则不得开工作业。
五、施工人员管理
1.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长城六矿各项管理规定,如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如违反制度造成的经济损失、处罚及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类保险,如发生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行政处罚和经济损失。
3. 乙方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乙方加强对施工的思想教育,出现问题逐级上报解决,杜绝出现上访、群体停工等群体性事件,否则实行“一票否决”,项目部经理、书记免职。
5.乙方管理人员每月必须完成甲方规定的下井、值班、盯岗等各项指标,甲方每月向乙方所属上级单位反馈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
六、事故处理
1.乙方施工期间发生的伤亡事故,必须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告,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2.乙方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并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3.乙方出现事故,甲方要提供人力、物力协助救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按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履行,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事故组织设计、作业规程进行施工,加强自身管理,做到安全施工,杜绝安全施工的发生,如发生人身、机械及其他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
1.未尽事宜,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有效时间为:2017年月日至 2017年月日;如有其他原因(不在长城六矿施工)该协议自行解除。
甲 方: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乙 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 期: 签订日 期:
第五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及附件
附件1:投标单位登记表
详见附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2:资格审查证件登记表
详见附件
注:本表由投标人填写,辅助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以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承 诺 书
新矿集团内蒙能源鄂托克前旗长城六号矿业有限公司
很荣幸能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
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我单位针对(项目名称) 提交的报名资料中所涉及的文件、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且真实、有效。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定参与招投标活动,自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不打听招投标活动涉密信息、不干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招标组织、评审等工作。
3.不发生赠送礼品、有价证券、宴请、组织娱乐等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行为。
4.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关于招投标活动的调查、询 返回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