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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联通北京生产车辆购置项目(第一标包)(三次招标)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为(2017年中国联通北京生产车辆购置项目(标包1:纯电动三厢汽车)(三次招标)、招标编号:HBTZ-BJLT-17028),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
本为(2017年中国联通北京生产车辆购置项目(标包1:纯电动三厢汽车)(三次招标)、招标编号:HBTZ-BJLT-17028),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2017年中国联通北京生产车辆购置项目(标包1:纯电动三厢汽车)(三次招标)。
1.2招标内容
标包1:
车型 标准
用途 轿车
车辆类型 纯电动三厢汽车
资格 具备免购置税资格、享受新能源汽车补贴(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使用限制 北京市区域内不受行驶限制
数量 74辆
颜色 白色
配件及服务 包含:1、车内地胶
2、车身两侧玻璃贴膜(深黑)
3、全车座套(纯棉)
4、验车上牌
5、前门两侧喷涂联通企业标识(注:投标人中标后须和招标人确认方可实施)
交货地点:北京市内北京联通指定地点。
到货期:标包1: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历日内到货74辆
1.3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1招标范围为:纯电动三厢汽车。
车型 标准
用途 轿车
车辆类型 纯电动三厢汽车
资格 具备免购置税资格、享受新能源汽车补贴(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使用限制 北京市区域内不受行驶限制
数量 74辆
颜色 白色
配件及服务 包含:1、车内地胶
2、车身两侧玻璃贴膜(深黑)
3、全车座套(纯棉)
4、验车上牌
5、前门两侧喷涂联通企业标识(注:投标人中标后须和招标人确认方可实施)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4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标包1:纯电动三厢汽车投标报价总价(不含增值税)上限为人民币1376万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注册资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且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含)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为等值人民币)、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
2.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生产商或4S经销商,4S经销商需提供品牌销售授权的证明文件即授权书及购车合同等证明文件(注:相关文件须证明销售授权的有效期截止时间至少至2017年12月31日)。
2.3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4年-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过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无法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则须提供(2013年至2015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需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3、投标人须近三年(2014年-2016年)无三年连续亏损;
4、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同类(投标同类车型)项目业绩(数量不低于30辆)。(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及发票扫描件,已开具发票的金额须与合同对应付款比例一致。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
2.5信誉要求:
近三年(2014年-2016年)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6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3、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内贸合同;
4、投标人须在服务地有驻地或分支机构(提供驻地或分支机构的注册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或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其中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产权人为投标人)。如投标人在北京无驻地或分支机构,须承诺在中标后30日内在北京设立驻地或分支机构,并供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不涉及)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2.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11日09时00分至2017年12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下载。
4.2.3招标文件费用:每标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公对公汇款)
开户名称: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国民生银行中山东路支行
开户账号:1002012830007426
行号:305121010026
开户行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
汇款备注:BJLT17028标书费。
4.2.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电话到招标代理人处咨询项目信息、通过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未按照招标公告中规定时间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购买文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如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4.保密承诺;
5.报名表;
6.购买文件费用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报名资料和供应商信息登记表电子版(excel格式)和报名表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hbtxzb03@vip.163.com,邮箱主题必须注明“招标编号+XXX公司报名材料”,发送成功后请与报名联系人联系确认;
报名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人手机:15532165751
联系人座机:0311-66531067
报名资料模版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pLKCO0V
中国联通招标采购平台使用指南:https://pan.baidu.com/s/1gfMpfQN
注:以完整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并按要求电话确认收到和购买文件费用到账为准,如未按要求进行报名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3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完成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IPASS办理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此平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递交,招标人可拒绝潜在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03日09时00分。
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2)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4 仅在电子系统上填写唱标信息,未上传文件的。
5.5投标人应在2017年12月30日前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投标车型的使用说明书(U盘单独封存,在投标截止前1天送达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5号电信实业大厦西厅0101室)。
6.2检测相关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和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6号
邮编:100031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5号电信实业大厦西厅0101室
邮编:100031
项目联系人:张宇
电话:18633829695
传真: /
电子邮件:hbtxzb03@vip.163.com
网址: /
开户银行: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国民生银行中山东路支行
账号:1002012830007426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1日

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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