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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西综合交通枢纽江门站配套设施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 新府办复[2017]583号 文批准,招标人 江门市新会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局 对 珠西综合交通枢纽江门站配套设施工程PPP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审,选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方。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珠西综合交通枢纽江门站配套设施工程PPP项目
2、招 标 人:江门市新会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局
3、编号:GCJY2017-117
4、项目规模:珠西综合交通枢纽江门站配套设施工程总用地面积为26公顷,其中铁路红线内用地5.94公顷。用地位于枢纽核心区地块,部分工程位于铁路站房工程范围内的地面及地下空间。建筑总面积172780m2,场地总面积51000m2,绿化总面积35000m2。
5、招标内容及范围
5.1 招标内容:确定珠西综合交通枢纽江门站配套设施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投融资及运维方(以下简称“社会资本方”)。
5.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由社会资本方完成项目投融资、工程建设管理(不含EPC工程总承包)、运营维护、工程范围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6、项目运营维护内容
由社会资本方完成项目范围内的基础设施管养维护、物业管理(含保安、保洁等)、停车场经营(地下社会停车场)、长途汽运站租赁、商业租赁及相关广告经营等由社会资本方进行运维,通过运维考核后,收取运营绩效服务费等。
7、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珠西综合交通枢纽江门站,江门站位于江门市新会区。
8、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27781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约为人民币216536万元,资金来源由社会资本方自筹(资本金+融资贷款)。项目融资责任和风险完全由社会资本方承担。其中,本项目年投资回报率≤5.4%,年运维回报率≤5.4%,年保底运营收入:≥¥975万元。
9、项目合作期限
初定项目合作期为20年(含建设期2年),从正式签订《PPP项目合同》之日开始计算,具体以《PPP项目合同》内容为准。
10、项目合作形式
项目采用“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方式运作(即BOT运作模式)。
11、回报机制
拟采用“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回报方式。政府按项目合同的约定,向社会资本支付服务费,包含两部分:
(1)项目建设形成的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为此支付的可用性服务费;
(2)社会资本方负责项目资产的运营维护,为此支付的运维服务费。
12、特别说明
因项目已完成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招标,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方,将由中标社会资本方与原EPC承包商签定《EPC合同》,原EPC承包商负责项目勘察、设计、建设,社会资本方完成本项目的融资贷款、工程监督管理(不含EPC工程总承包)、运营维护等,并承担工程建设的全部费用和相应风险。
三、投标人(社会资本方)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国内(包括港澳台)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提供金融机构的借贷合作意向证明文件,且借贷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加投标(自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
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资格:(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查封,接管或冻结;(4)有经营异常信息;(5)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自行提供声明书,格式自定。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评标时进行资格审查),非电子评标。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2月12日 9时00分至 2017年12月18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3楼(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振兴二路73号)持下列资料(详见备注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稅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企业税务登记证,相关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提供原件备查;
(3)金融机构的借贷合作意向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提供原件备查;
(4)按照本公告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第3条要求提供的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按照本公告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第4条要求提供的声明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备注:以上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负责递交资料,资料检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不按要求提交或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按要求提交原件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月4日09时30分,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7楼开标702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振兴二路73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招标人:江门市新会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三和大道南128号
联系人:何志雄
电话:0750-2630136
传真:0750-2630137
招标代理: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6楼1603
联系人:李工,区工
电话:13828481177、020-83517453
传真:020-83517453
邮箱:pj3gdgj@163.com
江门市新会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局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