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为满足宁安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拟对广告宣传制作类物资进行招标,签订框架协议后中国联通内部商城上架,商城订单方式采购。。
3、 采购物资名称与采购量:见附件
4、 资格审查条件:
4.1、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及其它组织,经营范围须包括广告设计、制作等相关的营业范围,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
2.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4.2、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4.3、中标后承诺在本地设置服务机构(外地公司需提供本地办公地点的租房协议书及联系人;本地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
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0日9时0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日期后7日内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及以个人名义投标的本人应准时参加。
7、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报名公告发布在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牡丹江市分公司
联系人:王世君电话:18604630311邮箱:18604630311@wo.cn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