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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五局五分局犍为项目土建3标柴油(二次挂网)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17316一、招标条件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犍为航电枢纽主体工程土建Ⅲ标所用柴油,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筹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17316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犍为航电枢纽主体工程土建Ⅲ标所用柴油,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筹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犍为航电枢纽主体工程土Ⅲ位于四川省岷江干流下游河段,是岷江下游河段(乐山-宜宾)航电规划的第三个梯级,其上游为东风岩航电枢纽工程,下游为龙溪口航电枢纽工程。项目主要工程为土石方及混凝土工程。本标段枢纽建筑物有:右岸18孔泄水闸坝段、泄水闸与船闸连接重力坝段、右岸临时施工主干道、塘坝沟排水处理及防护工程,施工导流二期一段和二期三段导流围堰、丁坝等。

1)工程名称犍为航电枢纽主体工程土建Ⅲ标

2)工程地点: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

3)工程内容:建设地点位于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及混凝土工程。

4)工程承包范围:项目施工

2、招标范围:0#柴油(包括投标人每日按时用一定数量的油罐车将油料运至招标人施工现场油库。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采购数量:

3.1 采购数量:0#柴油:360吨(注: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合同签订采购方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和品牌。本次招标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2报价:报价以2017年11月16日四川省发改委依据国家发改委指导价格发布的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569号)中四川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一价区价格作为计价基准进行上浮或下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四川省发改委发布调价,我方将做相应变化(如:四川省发改委2017年12月15日通知价格涨幅100元/吨,我方将调高单价100元/吨;如降价我方也将相应降价),具体结算单价以实际订货或发货当期基准价加或减发改委发布的关于产品油价格的通知中调价为准。

4、交货时间:

2018年1月至合同工程完工(预计供货周期48个月);按月度计划及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5、交货地点:

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

6、质量要求:本次招标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满足GB19147-2013车用0#柴油国(Ⅳ)标准,同时承诺根据国家强制排放标准升级到国(V)标准时,能满足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制造企业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近二年内(2015-2016年)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同类产品供应业绩,柴油销售业绩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应具有柴油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履约信用要求:投代理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履约情况证明资料应出自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单位。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6、其它要求: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函;代理商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以上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并在标书中提供证明资料。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 资格后审的方式。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5日17:00),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的转账凭据(允许个人办理)发送到邮箱:446354043@qq.com,待招标人核实后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发售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无纸质版)。投标人再自行登录该网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出售,标书费均不退回。不接受现场报名。

4.2、招标文件标书费每套:伍佰圆整(¥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在开标当日到B901室开具收据,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元)。

4.3招标文件售价费和投标保证金请转入招标人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账    号:5100 1426 2080 5066 9266

4.4投标人的资质证明资料须在标书中提供,资格审核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03日10:00时,地点为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定于2018年01月03日10:00时在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并对开标结果予以现场确认;投标人未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则视同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5.4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5标书递交: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ec1.powerchina.cn)通过股份公司或水电五局的合格供应商审查,且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成为水电五局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股份公司或水电五局合格供应商将无法递交标书和开标,责任自负。

6.评审

6.1、本次评标为综合评审法,评审采用有限家数制,若投标人超过8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只取前8家先进行评审,如有投标人不符,则从8家外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取相应数量投标人补充到前8家再进行评审。

6.2、投标人须对标的物全部进行投标,若投标人只投标的物中的部分项,未投标项按其他所有投标人的最高价计入总价。

6.3、投标人有效报价高出所有投标人平均总价30%以上的,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6.4投标人在报价表中标明合同执行期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如投标人税率不一致,为统一评标基准,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将统一税率对税后交货价修正后为评标价进行评审,不影响投标人后续签订合同。

7.公告发布媒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1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和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ec1.powerchina.cn)上发布。

7.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江源大厦A703室。

邮政编码:610066

联 系 人:陈丽霞

电    话:028-84475188

物资使用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犍为航电枢纽主体工程土建Ⅲ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蒋伟                    丁凡

联系电话:15282065123           15108347315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8446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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