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洋浦港有限公司3-5号泊位岸桥轨道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国投洋浦港有限公司3-5号泊位岸桥轨道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投洋浦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实施地点:国投洋浦港有限公司3-5号泊位
项目实施时间:地质勘察:合同生效之日起 60天内(日历天)交付地质勘察报告文件供审查;方案设计:勘查成果文件提交后15日内(日历天)交付方案设计文件供审查;施工图设计:方案审查后30日内(日历天)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供审查。
项目概况:对国投洋浦港有限公司3-5号泊位岸桥轨道基础结构及轨道间的路面结构的改造进行地质勘察及结构设计,装卸桥后轨基础拟采用弹性地基梁结构。
二、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
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款(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0645-17
ZB0276 国投洋浦港有限公司3-5号泊位岸桥轨道勘察、设计 对国投洋浦港有限公司3-5号泊位岸桥轨道基础结构及轨道间的路面结构的改造进行地质勘察及结构设计,装卸桥后轨基础拟采用弹性地基梁结构。 1000 2
备注:详细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行业工程咨询、设计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 投标人必须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的单位,近5年(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及施工图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范围页和盖章页);
4.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安全事故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事宜
1. 获取时间: 2017-12-15 15:00:00----2017-12-29 15:00:00(北京时间)
2. 获取途径:登录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eps.sdic.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二)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录网站(eps.sdic.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将最迟在开标前发送至投标人购买标书时所填邮箱,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首次办理CA的投标人应携网站(eps.sdic.com.cn)规定的资料于开标前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购买并完成绑定,由于选择邮寄方式购买耗时较长,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CA发售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00和14:00-16:00;发售地点:中投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国二招宾馆南楼三层5315房间)。
5.帮助
如需帮助,请登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三)平台在线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10-83325315、010-83325316、010-83325317
注:负责解释平台注册、标书及CA购买、文件关联上传、客户端等操作事宜。
(四)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佳庆,司东海
电 话: 010-83325327(优先),010-83325328
注:负责解释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事宜,电话无法接通时,可邮件咨询。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月柳
联系电话:0898-36982170
五、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2018-01-11 09:30:00。
截标/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地点: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备注: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eps.sdic.com.cn)和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