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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北汽株洲二工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议书及相关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17-12-16     浏览:14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详情页华能北汽株洲二工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议书及相关技术服务招标公告来源: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时间:2017-12-15华能北汽株洲二工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议书及相关技术服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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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北汽株洲二工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议书及相关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时间:2017-12-15

华能北汽株洲二工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议书及相关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查看公告并按要求参与本项目招标。

 

招标代理编号: HNZB2017-12-02054/01

招标人编号:HN_B_BJ/XNY_FW/XMJY_001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北汽株洲二工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议书及相关技术服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

1.1华能北汽株洲二工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议书及相关技术服务

2.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收资、现场实地踏勘,依据踏勘和附件图纸资料对屋顶结构承载测量、分析论证并出具屋顶承载书面结论意见:该论证和结论意见须包括本工程一般和极端工况下不同屋顶结构(如混凝土、彩钢瓦)的承载要求、实际承载值、承载余量分析论证,其中极端工况屋顶结构载荷分析必须包含大风和降雪等极端天气对屋顶承载的影响分析论证;屋顶防水论证和结论建议、屋顶使用寿命期分析和维护结论及建议(其中运维需考虑屋顶清洗、除雪等运维通道的设计)、屋顶连接方式及屋面构筑物论证和结论建议;对风、光资源及发电量进行评价,对光伏组件进行优化布置,确定微观选址方案和排布方案,在项目建议书中增加用电负荷消纳分析内容。开展本项目的风光储微电网扩展可行性研究,并出具结论和建议,主要包括:本项目风光储输多能互补经济效益分析论证、本项目微网运行模式可行性分析论证;同时在项目建议书中编制土建、电气、概算及经济评价章节、接入系统初步方案深度应符合国家有关光伏电场技术规定并通过北京电网审查。协助甲方完成该项目项目建议书阶段的各项报审工作并按甲方意见要求修改项目建议书,出具各种资料、分析报告。在保证光伏电场安全可靠运行的前提下,体现可靠性、经济性、合理性和先进性。贯彻以经济效益为中心,采用国内及国际上成熟先进的设计思路、设计手段及设计方案,综合比选出有利于提高光伏电场或微电网运行可靠性、提高综合水平,减员增效的设计方案,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造价,充分利用屋顶有效面积,节约用水,降低能耗和运行管理成本。

技术服务主要包括:配合甲方、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专题论证会、编制和调整工程进度图表、优化设计等。

其他:接入系统需充分考虑已有设备,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配置,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重要说明:屋顶承载书面结论意见是开展后续工作的重要条件,如果不满足承载力要求,其它合同内容不再执行,合同终止。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4.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该标段内容)

4.4近三年(2014年10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有丰富的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服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4.5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6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9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4.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2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4.13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4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15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4.16投标人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中所载明的经营项目)不得与招标人以及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相同或近似;或在同一产品或服务市场与前述主体具有竞争关系。

4.17投标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相关材料证明。

4.18专项资格要求: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http://ec.chng.com.cn)完成注册、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所有用户的用户名保持不变,初始密码统一为: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5.1.1访问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栏目,进入电子招投标模块登陆页面;

5.1.2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

5.2未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电子商务平台页面右侧“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

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5.3、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电子招投标模块数字证书由工信部认证的32家CA机构之一的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建议各投标人在提交CA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进行督办。没有办理CA数字证书的,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办理CA证书需要 5-7天时间,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后,模块自动弹出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建议未办理CA证书的用户尽快办理,以免耽误您的后续工作。CA证书驱动下载: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后,在的右下方“常用文件”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360安全卫士等防病毒软件。

CA办理及硬件出现的有关问题,请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8103599

自2017年1月1日起,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CA数字证书将增加电子签章功能,CA数字证书增加签章功能更新期间,招投标业务中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有无签章均可,为不影响各供应商的正常业务,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的更新业务。

5.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2月16日9:00起至2017年12月25日17:00止, 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系统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5.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从2017年12月16日9:00起至2017年12月26日17:00止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5.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5.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5.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765116、400-6611-700)联系。

5.5.5招标文件费:522元/标段。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按钮,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6.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 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招投标模块开标大厅点击“开标”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解密过程记录在案。

6.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1月0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7年01月0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其他网站转载的本公告内容均为非法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邮   编:050071

联   系  人:刘晓兰

电    话:18230013563

传    真:0311-66633936

如电话占线或无法接通请发短信沟通。

 

招标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华能大厦10、11层

联系人:宋昊霖

联系电话:010-68297636

举报电话:【010-68297790】

 

特别提示:

由于本项目为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全流程线上运行项目,投标人在操作过程中有疑问请按如下联系方式咨询: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00

联系电话:客服中心:4000765116、400-6611-700、15614121024

 

 

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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