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国际创新城曾边村安置房工程(标段一、标段二)招标公告
招 标 人: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12月
广州国际创新城曾边村安置房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番发改函[2017]826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现对广州国际创新城曾边村安置房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国际创新城曾边村安置房工程
标段一:广州国际创新城曾边村安置房工程(标段一)
标段二:广州国际创新城曾边村安置房工程(标段二)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8464076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20-3480161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4892221
三、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曾边村与文山村交界处,规划金光西大道西侧,南大干线北侧。
四、项目概况:该项目总投资约197605.85万元,总占地面积125115.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20749.5 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374924.6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8004.10平方米),该项目计划建地上31层楼高分别为95.6米、99.8米住宅2栋,地上24层楼高74.1米住宅2栋、地上27层楼高82.8米住宅5栋、地上28层楼高85.3或85.7米住宅6栋、地上31层楼高94.4米住宅4栋,另建电气、给排水、通风、照明、永久供电、“三线”工程等(具体数据以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为准)。
特别提示:因本项目的基坑工程已完成,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综合考虑:1、基底约500mm厚的施工层的清除;2、原村民房屋基础桩已挖除,不排除个别房屋桩没有挖除,投标单位应综合考虑基础桩施工;3、基坑的日常维护工作;4、土方回填按图纸施工。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二个标段。
各标段项目编号:
标段一:JG2017- 10298
标段二:JG2017-10298-002
1、标段一:包含12~17号楼的建设、配套公共设施及相关商业区建设(含18、19号楼)地下室及包含地下室全部管线建设、游泳池等相关建设,另建电气、给排水、通风、照明、永久供电、“三线”工程等内容,建筑面积约24.7万平方米,最大层数为31层,建筑高度最高为99.8米,最大单跨跨度12.5米。
2、标段二:包含1~11号楼的建设、幼儿园相关区域建设、村活动中心区域建设,相关地下室区域建设,另建电气、给排水、通风、照明、永久供电、“三线”工程等内容,建筑面积约28.6万平方米,最大层数为31层,建筑高度最高为94.4米,最大单跨跨度11米。
具体标段划分详见附件一 :标段划分示意图。
招标内容:①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招标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广州国际创新城曾边村安置房工程建筑主体工程(含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人防工程、防水工程、公共部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含通讯网络、光纤入户、有线电视、门禁对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车库管理系统等工程)、电气工程(含外电接入工程)、室内外给排水工程(不含永久用水工程)、暖通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含永久用电工程、柴油发电机及环保工程,不含工程)、照明、游泳池、幼儿园相关区域建设、村活动中心区域建设、零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或吊装构件的预埋件和连接件、楼宇门牌标识的制作安装、信报箱的申报和制作安装工作等附属配套工程)等施工任务及本项目的白蚁防治服务(具体以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②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发包人另外发包或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费按专业工程发包价的1%计算,由发包人支付,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计算。总承包服务费纳入支付的专业工程包括:1、(二次)装饰工程;2、工程;3、弱电工程;4、空调工程(中央或多联机空调)。除上述专业工程外,其余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总承包单位须配合服务(配合服务的内容详见合同约定),总承包服务费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向各专业工程承包人收取。
招标控制价为:132120.818724万元。
标段一:645866126.06元
标段二:675342061.18元
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原则如下(具体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投标申请人可以选择参加一个标段或同时参加二个标段的投标。标段一、标段二不能为同一个投标人兼中(即同时参加二个标段的投标人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投标申请人同时报名申请两个标段的,可以只报一套项目机构管理人员。标段一、标段二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如下:
(1)两个标段同时开标、评标,按照招标人最终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由大到小的先后顺序,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在该两个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将确定其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较大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视为自动放弃另一标段的中标资格,另一标段由该标段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第三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若同一投标人同时被推荐一个或以上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报价均参与其所参与标段的经济标评审分数计算。
(2)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由该标段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3)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4)本项目实行双限价,即: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及综合单价都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总价及综合单价,具体详见各标段招标控制价公布函及工程量清单,各标段投标价超过所属标段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12月 21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 12 月 27日
报名时间:上午:9时3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6时00分
(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的注册建造师。
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资料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资料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自nth="1" day="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2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建筑面积达16万平方米(或以上)或单项工程造价金额达4亿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注:
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技术指标(具体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4) 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1、 投标人没有处于番禺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管理红牌处罚期内或投标人不是被暂停参加番禺区建设工程项目投标资格的企业。
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在番禺区某项工程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不予以接受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加番禺区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
注: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二(适用择优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3 名(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应为N+4名)且少于等于 18 名(应为18名或以上。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应为N+17名以上)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8 名(应为18名或以上。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应为N+17名以上)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 20 %+诚信综合评价分数* 80 %)前
18 名(应为18名或以上。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应为N+17名以上)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 施工-房建 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投标报名截止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1、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筑〔2014〕1463号)规定执行。业主综合评价权重=100%-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
2、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中报名提交资料形式的要求提交资料。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当日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延长报名截止期当日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在有效期内。本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中涉及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除诚信档案外)的,均为企业记录的该部分所对应的上传件。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20-84640765
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区政府西副楼6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nth="7" year="2010" w:st="on">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九、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12月15日
附件一:
广州国际创新城曾边村安置房工程
(标段一、标段二)
资格审查文件
招 标 人: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一、实施资格预审的,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代理单位应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内设置查询地点,以及公布查询电话和经办人(保持其通讯方式的有效性和畅通性),接受报名投标单位关于资格审查方面的情况查询。
招标代理单位接受投标资审情况查询的主持人及经办人应熟悉了解、清楚相应的相关情况,包括报名投标单位资审合格或不合格的具体原因及合法依据。
报名投标单位应凭报名凭证(投标报名费单据或已递交的投标担保金单据)、法人代表授权书、单位证明向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情况查询,招标代理单位和前来查询的报名投标单位,应对查询情况用书面形式作为备忘确认证明。
二、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代理单位应按上述第一点有关设置查询点、查询要求和程序进行有效性审查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查询操作。
三、招标代理单位上述的工作情况,将列入招标代理单位的综合诚信评价排名的考核。
四、投诉时须提交相关的查询资料。
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修改
声明:本资格审查文件使用GZZBnth="7" year="2010" w:st="on">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的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文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公告中不再转录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gzzbb.gz.cn)下载查阅。
通用条款号:(统一修改)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公共资源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
现文:《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
1.申请人须知
1.1 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国家计委第4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穗建法[2005]16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1.2 招标人、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本项目招标使用GZZBnth="7" year="2010" w:st="on">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所有与该范本不同之处,均在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修改中载明。
1.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
nth="12" year="1899" w:st="on">1.4.1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并加盖公章。
nth="12" year="1899" w:st="on">1.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全部原件资料装订在正本。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若未标明正、副本的,以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所在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正本)。
nth="12" year="1899" w:st="on">1.4.3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章。
1.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和接受
nth="12" year="1899" w:st="on">1.5.1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
nth="12" year="1899" w:st="on">1.5.2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
nth="12" year="1899" w:st="on">1.5.3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须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
nth="12" year="1899" w:st="on">1.5.4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
nth="12" year="1899" w:st="on">1.5.5《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中须提供书面资格审查资料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
nth="12" year="1899" w:st="on">1.5.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
nth="12" year="1899" w:st="on">1.5.7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nth="12" year="1899" w:st="on">1.5.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1.6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
nth="12" year="1899" w:st="on">1.6.1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
nth="12" year="1899" w:st="on">1.6.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五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
nth="12" year="1899" w:st="on">1.6.3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书面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
2.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2.1总则
nth="12" year="1899" w:st="on">2.1.1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nth="12" year="1899" w:st="on">2.1.2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和其他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登记的信息,审查其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nth="12" year="1899" w:st="on">2.1.3资格审查委员会对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
nth="12" year="1899" w:st="on">2.1.4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申请人对须提供书面资格审查资料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整个澄清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nth="12" year="1899" w:st="on">2.1.5《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nth="12" year="1899" w:st="on">2.1.6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nth="12" year="1899" w:st="on">2.1.7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nth="12" year="1899" w:st="on">2.1.8投标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该投标报名单位在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投标报名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
nth="12" year="1899" w:st="on">2.1.9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nth="12" year="1899" w:st="on">2.1.10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
2.2评审工作机构
nth="12" year="1899" w:st="on">2.2.1招标人应按相关规定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公布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委员会的组成、专家的条件和抽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的规定执行,招标人不得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资格预审委员会。
nth="12" year="1899" w:st="on">2.2.2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择优(若有)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
nth="12" year="1899" w:st="on">2.2.3由招标人组成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
2.3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
nth="12" year="1899" w:st="on">2.3.1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密封情况。发现密封被破坏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密封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nth="12" year="1899" w:st="on">2.3.2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中须提交的书面资料的签署和涂改情况符合规定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nth="12" year="1899" w:st="on">2.3.3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的“审核情况”,认定申请人是否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
nth="12" year="1899" w:st="on">2.3.4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根据附件五《资格审查表》独立审查各项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合格条件。
nth="12" year="1899" w:st="on">2.3.5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nth="12" year="1899" w:st="on">2.3.6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2.4确定正式投标人
nth="12" year="1899" w:st="on">2.4.1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5正式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因故暂停招标程序,恢复招标程序时,若法律、法规、规章对投标人资格提出新的强制性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并核查,以符合现行规定。补充、更换资料的时间应不少于15日,资审结果如有变化,应在开标前5日上网公示。补充、更换资料的期间可以进行投标程序。
原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资料后,经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投标。重新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3人,应重新招标。已书面退出该项目投标的,无权再参加此次投标。
如尚未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补充公告,按新的规定修改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增加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日。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
|
原件
|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
2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
|
原件
|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
3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原件
|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
4
|
企业营业执照
|
|
|
|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
|
5
|
企业资质证书
|
|
|
|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
|
6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
|
7
|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
|
|
|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
|
8
|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资料的打印页
|
|
|
|
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或提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书面资料
|
|
9
|
专职安全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资料的打印页
|
|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或提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书面资料
|
|
10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信息
|
(此处填写类似工程业绩名称及企业库业绩编号)
|
网页打印件
|
|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
|
11
|
投标人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
原件
|
|
须提交书面资料
|
|
|
|
|
|
|
|
|
|
|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6、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本招标公告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第7点所要求的工程业绩。本表序号10“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栏,可根据业绩数量情况,按同样格式扩展。未在表中载明的企业业绩不予评审。业绩情况将于评审结束后予以公示。
7、本表中涉及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项目,均为企业库内的上传件。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必须内容清晰可辨,因上传件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企业自负。
8、企业入库信息资料仍按分类记录,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相应类别正确归类,由于投标人未正确归类而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二-2: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
1
|
纳税证明材料
|
|
|
|
择优资料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业务信息系统(须提交书面资料)
|
|
2
|
注册资金证明材料
|
|
|
|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须提交书面资料)
|
|
3
|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资格证、职称证、社保证明、业绩证明网页打印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择优资料(须提交书面资料)
|
|
4
|
拟投入本项目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社保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择优资料(须提交书面资料)
|
|
5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此处填写类似工程业绩名称及企业库业绩编号)
|
|
网页打印件
|
|
择优资料,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
|
|
|
|
|
|
|
|
注: 1、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2、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本表要求提交的资料没有提交的,不作为不合格的依据,但影响择优;本表择优资料与信息一览表重复的,可不用重复提交,但应注明页码。
5、本表序号5“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栏,可根据业绩数量按同样格式扩展。未在表中载明的企业业绩不予评审。
6、评审项目中“类似工程业绩”按照招标公告第九条第7点及其备注要求为准。
7、企业的注册资金证明材料,以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为准,投标人须提交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情况网页信息打印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注册资金金额相同的投标单位,按同一排名计分:假设相同的投标单位为N个,按同一排名名次为M,年限与之紧挨的下一个单位的排名名次为(M+N)。
9、择优资料如需提供原件核查,但未提供的,视作该项择优不得分。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任命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本公司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凭身份证出席开标会并亲自签到。
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九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审查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四:
择优表
|
项目及权重
|
子 项
|
加分
|
|
业主综合评价(权重20%)
|
财务状况
|
缴税情况
|
优:13分;良:9 分;中:5 分。
|
|
注册资金
|
优:12分;良:8 分;中:4分。
|
|
人员情况
|
项目负责人
|
优:15分;良:10 分;中:5分。
|
|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
|
优:15分;良:10分;中:5分。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优:45分;良:30分;中:15分。
|
|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权重80%)
|
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房建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投标报名截止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
注:
1、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择优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
2、 业主综合评价评审标准见《业主综合评价评分标准》。
3、 评审项目中“类似工程业绩”按照招标公告第九条第7点及其备注要求为准。
4、 如果出现投标人择优得分相同,则对于择优得分相同的投标人,以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靠前的排前;择优得分与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均相同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上一年度施工项目总中标金额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满足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由资审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满足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的排序。
业主综合评价评分标准
|
序号
|
评分项目
|
优
|
良
|
中
|
|
一
|
财务状况
|
缴税情况
|
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0名时,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最近2年累计在穗缴纳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合计纳税总额排名作横向对比排名第1~10名。
|
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0名时,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最近2年累计在穗缴纳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合计纳税总额排名作横向对比排名第11~20名。
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0名(假设为A名)时,取最近2年累计在穗缴纳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合计纳税总额排名横向对比排名第B+1~2B名(B为A除以3后取整数)。
|
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0名时,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最近2年累计在穗缴纳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合计纳税总额排名作横向对比排名第21~30名。
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0名(假设为A名)时,取最近2年累计在穗缴纳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合计纳税总额排名横向对比排名第2B+1~A名(B为A除以3后取整数)。
|
|
注册资金
|
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0名时,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企业注册资金金额横向对比排名第1~10名。
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0名(假设为A名)时,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企业注册资金金额作横向对比排名第1~B名(B为A除以3后取整数)。
|
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0名时,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企业注册资金金额横向对比排名第11~20名。
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0名(假设为A名)时,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企业注册资金金额作横向对比排名第B+1~2B名(B为A除以3后取整数)。
|
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0名时,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企业注册资金金额横向对比排名第21~30名。
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0名(假设为A名)时,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企业注册资金金额作横向对比排名第2B+1~A名(B为A除以3后取整数)。
|
|
二
|
人员情况
|
项目负责人
|
①项目负责人获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8年以上;项目负责人为建筑施工管理,或建筑技术管理,或建筑施工或建筑工程管理,或建筑工程技术管理,或建筑生产技术管理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项目负责人获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5年以上;项目负责人为建筑施工管理,或建筑技术管理,或建筑施工或建筑工程管理,或建筑工程技术管理,或建筑生产技术管理专业的工程师。
|
项目负责人获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3年以上;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管理,或建筑技术管理,或建筑施工或建筑工程管理,或建筑工程技术管理,或建筑生产技术管理专业的助理工程师。
|
|
②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1个或以上质量合格的建筑面积达13万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
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1个或以上质量合格的建筑面积达10万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
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1个或以上质量合格的建筑面积达8万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
|
拟投入其他人员
|
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中级职称超过5年或以上
|
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具有中级职称超过2年或以上
|
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具有岗位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具有中级职称。
|
|
三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投标人自2012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过3个或以上质量合格的建筑面积达 16万平方米或以上或完成过3个或以上质量合格的单项造价金额达4亿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
投标人自2012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过2个质量合格的建筑面积达16万平方米或以上或完成过2个质量合格的单项造价金额达4亿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
投标人自2012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过1个质量合格的建筑面积达16万平方米或以上或完成过1个质量合格的单项造价金额达4亿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
注:1、企业的注册资金证明材料,以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为准,投标人须提交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情况网页信息打印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注册资金金额相同的投标单位,按同一排名计分:假设相同的投标单位为N个,按同一排名名次为M,年限与之紧挨的下一个单位的排名名次为(M+N)。
附件五:
资格审查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
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结果
|
|
1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投标申请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
|
2
|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
营业执照在企业库内信息。
|
|
|
3
|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资质符合公告要求
|
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企业库内信息。
|
|
|
4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在企业库内信息。
|
|
|
5
|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资料的打印页。
|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在企业库内信息(含附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的打印页。
|
|
|
6
|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资料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在企业库内信息(含附件),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的打印页。
|
|
|
7
|
投标人完成过的类似工程业绩符合公告要求
|
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信息。
|
|
|
8
|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符合公告要求
|
投标申请人声明
|
|
|
9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
诚信备案情况在企业库内信息
|
|
|
10
|
投标人没有处于番禺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管理红牌处罚期内或投标人不是被暂停参加番禺区建设工程项目投标资格的企业。
|
|
备注: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附件六:
招标人声明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我单位就广州国际创新城曾边村安置房工程 (标段一、标段二)招标工作,作出如下声明:本次招标公告描述的招标内容与图纸相符,与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招标范围相符。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25115.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20749.5 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374924.6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8004.10平方米),建设地上高层住宅楼共19栋及配套公共设施等,根据广州市建委的规定,本项目属复杂和大型工程项目。根据广东省发改委的规定,本项目属特殊性工程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我单位保证本次招标内容和资料真实、完整,对公告的虚假陈述承担责任。招标文件无违法内容。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