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龙江县龙江镇城区电子警-察系统项目;
2.2项目编号:YDGC-17115
2.3项目概况: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龙江县龙江镇城区电子警-察系统项目提供项目前、后端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以及相关的电路系统相关服务等;
2.4服务期限:3年;
2.5招标内容:
1、电子警-察平台服务,平台应具备的服务能力:龙江城区交通信号灯和辖区公路电子警-察设备更新更换,为交通信号灯更换智能控制机,更换后台接收服务系统,增加卡口高清监控功能,对所改造的电子警-察以及涉及的交通信号灯的光纤线路、电源线路重新铺设和链接。在辖区碾北路碾子山界处、富拉尔基界处,无偿各增设卡口设备。
2、三年期内的日常运行维护;
2.6招标预算额度:390万元/3年;
2.7验收方式:采用背对背验收;招标方收到用户验收文件之后,与中标方签署验收文件;
2.8付款方式:付款原则采用背对背付款;招标方收到用户回款之后,支付给中标方相应比例的技术服务费;
2.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独立于和招标人的企业法人;并在专业技术、服务实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四证合一仅须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安防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
3.3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加盖“一般增值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证明材料;
3.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5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至今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
3.6投标人须提供安防资质证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9本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至11时,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到黑龙江亿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河东路257号)进行投标申请现场确认,通过投标申请现场确认才能被授予招标文件。
4.2投标申请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如下: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非法人投标报名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四证合一仅须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安防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
(3)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5)银行开具的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至今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
(7)投标人须提供安防资质证书;
以上资料及本公告第三节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5日(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黑龙江亿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河东路257号)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亿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河东路257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昌街238号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亿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河东路257号
邮编:150001
联系人:孙女士电话:0451-82377733-8011
电子邮件:ydzbs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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