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廊坊市艺术大道(西昌路-大皮营引渠)项目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廊发改投资核【2013】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廊坊市瑞祥基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资金已落实。建设地点为:廊坊市广阳区艺术大道(西昌路-大皮营引渠);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9月6日,工期22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艺术大道总长度约695.179米,红线宽度100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排水、路灯、电力排管等附属工程。
2.3合同估算价:4820.52万元(其中设计费限额94.52万元,施工费限额472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营业资格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的内容,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需须具备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拟投标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要求见本招标公告3.2条要求。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2月26日上午8:30至2018年1月2日17:00 (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月16日10时30分,地点为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廊坊市瑞祥基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新华路169号
联系人:董青明
电 话:15932612599
招标代理机构: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金光道40-1号(建设大厦后院)
联系人:宋雪飞
电 话:0316-205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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