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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孙家院安置房建设一期土石方“三通一平”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7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康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孙家院安置房建设一期土石方“三通一平”工程施工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招标编号:GSLC(CW)-2017-031.招标条件本康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孙家院安置房建设一期土石方“三

康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孙家院安置房建设一期土石方“三通一平”工程施工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

 

招标编号GSLC(CW)-2017-03

 

1.招标条件

康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孙家院安置房建设一期土石方“三通一平”工程已由发改〔2017〕50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开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康县兴城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个标段。

挖运土石方约43000m³,土石方运距:石猫狭12公里,崔家湾6公里,三官唐家沟13公里,金家垭12公里。

  2.2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工程

  2.3工程质量:合格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业绩要求

   3年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

   3.3 财务要求

   在过去三年中投标人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3.4 人员要求

   所有参与此次投标人员必须是公司在册人员。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第4条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报名条件: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施工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到甘肃省建设厅办理备案手续。

 

5.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27—20180103日报名20180103日下午17:30截止。

报名地点:陇南市武都区泰和丽景5号楼2单元3楼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7年011915:00分。

 

6.招标人康县兴城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193998001

7.招标代理单位: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陇南市武都区泰和丽景5号楼2单元3楼

      联系人:李杨

话:18793942821

 

               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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