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北区
2017年青城驿站及公厕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北区2017年青城驿站及公厕建设项目施工,经呼开金经发【2017】51号予以批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北区2017年青城驿站及公厕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北区2017年青城驿站及公厕建设项目施工;
2、项目概况:
一标段:福瑞药业东南角,内蒙古恒茂东南角,丰林路、花样年华小区西侧,110国道与金三道交叉口西南角,博卡汽车门前,新建青城驿站4座;上院小区院内,金四道和金五道交叉处路北、电力城小区西侧,金五路、公元大道小区南侧,金海路、公交总公司门前,改造4座落地式水冲公厕;
二标段:金六道、精城电器西北角,伊利门前广场,金十道、欧美投资集团东北角,金十道南侧、路西,新建青城驿站4座,奇源济隆小区院内改造1座落地式水冲公厕;
三标段:金一道和110国道交叉口、扬子照明东北角,金一道和金四路交叉口、际华五三零三服装厂东北角,金一道和金五路交叉口、西部天然气公司东南角新建青城驿站3座;
3、计划工期:214日历天
4、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5、标段划分:全部内容分三个标段进行招标;
一标段: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北区2017年青城驿站及公厕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二标段: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北区2017年青城驿站及公厕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三标段: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北区2017年青城驿站及公厕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
6、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7、计划投资:该工程计划投资约为1660万元
8、资金来源: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履行合同的施工单位;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01月0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1室)。
3、报名时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伍套:
3.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建造师本人);
3.2营业执照副本;
3.3资质证书副本;
3.4税务登记证副本;
3.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7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8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提供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格式见附件)。
注:①如投标人为三证合一企业,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②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01月03日至 2018年01月0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1室)。
3、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25日10时00分,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呼和浩特赛罕区大学东街104号)。
八、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
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http://www.nmgztb.com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九、其他要求
投标人可对本项目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在本项目多个标段排名第一,在同排序的情况下,则将投标单位的拟中标金额按高低依次排序,确定其为拟中标金额最高的标段为中标人。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何东升
电 话:0471-5206702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84号中海蓝湾财富广场C座601室
联 系 人:刘京海 石瑾璐
电 话:0471-4661199 0471-5181199 13948711199
邮 箱:13948711199@139.com
2017年12月26日
附件一: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
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的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 、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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