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津、温江中电建成都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管片厂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7-17466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用于中电建成都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企业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采购资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项目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中电建成都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所辖新津管片厂、温江管片厂,主要承担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管片生产相关工作。
2.2招标内容: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具体参照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招标数量 | 计划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 | 早强型 | 吨 | 1150 | 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 1、新津工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功能区平塘东路北侧新材路18号; 2、温江区和盛镇渡口村二组。 | 满足GB8076-2008标准 |
说明:(1)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2)本次招标减水剂为管片混凝土专用,规定减水剂掺量不能超过混凝土胶凝材料总量的1.1%(≤1.1%),实际使用过程中超过上述掺量的部分不予结算。
(3)本次招标到货地点为2个,要求减水剂执行结算价为统一单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
2)生产能力要求:制造企业须具备聚羧酸减水剂产品年生产能力在10万吨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达3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混凝土外加剂生产制造企业。投标人应提供近2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提供审计报告或加盖审计专用章。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省部级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具有近两年(2016、2017)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缓凝型)产品合格检测报告2份;有一定的技术研发能力,产品具有适应施工现场使用的水泥、骨料、粉煤灰性能变化的适应能力。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内承担过四川地区或重大工程中外加剂供应业绩,近三年企业年平均营业收入达1亿元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吨或500万(含)以上的业绩至少2个。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
6)履约信用要求: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要求:
如投标人以母公司名义投标,母公司应指定供货的子公司,子公司应满足上述生产能力要求和质量保证能力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8年01月09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机构联系电话:18108175681)。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7)。
4.2本次网站报名上传文件要求:
上传授权证明:证明格式自行下载,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
(1)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一包一投,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一:银行汇款方式,在完成“4.1条、4.2条”步骤后,方能进行汇款。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应当从其投标账户转出,且务必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6:00前到账,否则视为无效汇款,且不予退还费用。
(3)招标文件支付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第二支行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1239
汇款备注:17466标书款。
(4)凡是上传资质文件并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不能参与投标,且标书费用不予退还。
支付方式二:现场现金购买方式,在完成“4.1条、4.2条”步骤后,请于2018年01月09日下午16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长江路三段23号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计划采购部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购买。
4.4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售,在完成上述条件后,投标人在商务平台网站中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01月18日9时30分至2018年01月18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18日10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解放路二段329号明珠国际酒店第10楼层1019号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送达。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长江路三段23号
收件人: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联系电话:18108175870
投标文件应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即:2018年01月16日下午17:00点)以前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邮寄投标的递送时间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开标结果将于2018年01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zsdcdcg@126.com发送至采购人报名邮箱。
5.2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5.3一包一投,不得拆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及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发布信息。
7. 开标
开标时间为22018年01月18日10:00,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解放路二段329号明珠国际酒店第10楼层1019号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主管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 址:成都市解放路二段329号明珠国际酒店
招标人:中水电成都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长江路三段23号
邮政编码:610200
联 系 人:陈先生(报名)、粟先生(答疑咨询)
电 话:028-67871268转1(报名),转2(答疑咨询)
8.2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8337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