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察右前旗旭峰公司4回输电线路切改工程、天皮山220千伏变电站旭峰间隔扩建工程EPC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GXTC-1741151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察右前旗旭峰公司4回输电线路切改工程、天皮山220千伏变电站旭峰间隔扩建工程EPC总承包已由“前发改发(2017)201号、202号”核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EPC总承包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察右前旗旭峰公司4回输电线路切改工程、天皮山220千伏变电站旭峰间隔扩建工程EPC总承包
1.2 建设地点:察右前旗天皮山工业园区、天皮山220千伏变电站内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
1.4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5 招标范围:
察右前旗旭峰公司4回输电线路切改工程、天皮山220千伏变电站旭峰间隔扩建工程的勘察设计、建安施工、设备和材料采购、项目管理、调试等EPC总承包工作。
注:上述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①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②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必须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通过年度自查并加盖审验专用章)
④拟派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的项目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员工)
⑤必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⑥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⑦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设备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及时提供给项目实施人。
2.2 业绩要求:
近三年具有在建或已建成投产的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EPC业绩,其主要人员具有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EPC管理经验(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业绩合同副本和对应的中标通知书)
2.3 安全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 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2.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投标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以上资格要求必须同时满足,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鼓励具备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制造于一体的集团化公司参与投标;鼓励电力设备材料制造成套化较高的企业参与投标。
注:以上资格要求必须同时满足,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1月7日下午17:00,进入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和售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最新→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报名表、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同时提供专票信息】(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等待审核→携带报名资料的原件到代理公司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线支付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平台联系电话: 400-080-9508 (周一~周五9:00-17:00)。
(2)报名单位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右上角【CA办理】,即可在线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2、报名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详细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602室
4、(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5、报名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5)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6)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设计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施工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1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11)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12)近三年合同业绩等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业绩合同副本和对应的中标通知书)
(13)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4)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
(15)“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3);
(16)报名表。(格式见附件4);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A4纸胶装成册1份),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内蒙电力投标管家工具》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六、截标及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7年12月30日~2018年1月19日上午9:30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月19日上午9:30
七、解密方式及开标地点:
远程解密:投标人于2018年1月19日上午9:30在原单位使用原投标电脑通过《内蒙电力投标管家工具》进行远程开标解密。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提前30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注:投标人也可携带原投标电脑提前30分钟抵达开标会场,于2018年1月19日上午9:30通过《内蒙电力投标管家工具》进行解密。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
开标现场地点: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8号华贸大厦(二十九中对面)6层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及招标费用:
(1)所有投标单位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中对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请各投标单位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必须与投标报价一并密封。
(3)中标人需向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电子交易服务费,电子交易服务费为500元,如中标金额为50万元以下则不收取电子交易服务费。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hinabidding.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电力集团招标投标交易平台》(impc.e-bidding.org)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
海大厦A座602室
邮 编:010098
联 系 人:芮经理
联系电话:0471-4360845
邮 箱:gxzb_sp@163.com
廉洁监督邮箱:nmdlzbgl@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及保证金可电汇至下列地址:
中国银行(只限于存入标书款和服务费)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桥华支行
开户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 号: 150810551149
行 号: 104191003568
招商银行(只限于存入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 号:471900165510588
行 号:308191036042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的身份证
|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EPC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
为积极配合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防范和遏制招投标活动中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确保招标工作公平、 公正、 公开、 有序进行,我公司在参与贵公司(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 保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廉洁自律有关规章制度, 并向贵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1. 不以任何形式通过社会上的“代理”、“中介”、“掮客” 等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 不以任何形式打着领导及其亲友旗号或冒充领导及其亲友等
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 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 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赠送回扣、 红包、 礼金、 购物卡、 有价证券、 贵重物品和好处费、 感谢费等; 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4. 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 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5. 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 与参与招标、 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6. 不以任何名义接受或暗示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 婚丧嫁娶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7. 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串通投标, 损害国家利益、 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8. 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 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9. 不采取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 恶意投诉、 诋毁、 排挤其他供应商;
10. 参与招标采购活动时不以任何形式提供任何虚假信息或证明文件。
贵公司既可根据国家有关单位的判决、 裁定等有效文书认定我公司是否违反承诺, 也有权通过对贵公司相关人员的调查来认定我公司是否违反承诺。 如违反以上承诺, 我公司自愿接受贵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对我公司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市场禁入、 取消投、 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等),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本承诺函为我公司应答此次采购项目正式文件的附件, 与其他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我公司盖章后立即生效。
投标人全称: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报名表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标段号 | |
投标人名称 | |
邮编 | |
投标人详细通讯地址 | |
联系人 | |
手机 | |
固定电话/传真 | |
E-mail(电子邮箱) (务必填写准确) | |
投标人开票信息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 |
国税局备案的地址 | |
国税局备案的联系电话 | |
国税局备案的银行开户行名称 | |
国税局备案的银行开户行帐号 | |
报名资料附件 | 1.若现场交标书款,请打印此表后,带此表及公告要求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 2.我公司改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各投标人在报名时填写有效电子邮箱,以便于接收增值税电子发票,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标书款电子发票的说明》。 3.填写的增值税涉税信息内容必须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认定时(或后续进行信息变更时)于国税局备案的信息一致。 4.若贵单位于我公司完成上述信息登记后进行了相关信息变更,请于办理国税局信息变更后至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票前,凭更新后的证明文件至我公司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因贵单位未及时提供更新信息或提供信息有误而造成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等问题,由贵单位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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