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兵团总队采购领导小组批准,总队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入围比选拟于近期组织实施,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比选,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兵团总队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机构入围比选(项目编号:WJ-2018-3223-A001)
二、采购单位:兵团总队保障部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比选内容:本项目分2个合同段组织,申请人只能就其中1个合同段提出申请。本项目服务期限2年,因部队执行重大任务或调整改革造成变动的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第1合同段: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范围为:总队机关货物及工程建设招标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按要求提供相关项目的招比选资料,并为总队采购机构提供业务咨询及实践教学指导。
第2合同段:造价咨询机构。服务范围为:总队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控制价复核、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按要求提供相关项目的造价咨询资料。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共同资格
1、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不发生关联关系;
2、企业法人或经企业法人同意按有关法律规定在疆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和专业技术能力;
5、所提供服务须在其法定营业范围内;
6、成立3年以上,且近3年未被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过行政处罚或无不良记录的;
7、申请人之间有关联关系的不能同时申请,申请人与本单位相关人员有关联关系的应予回避。
(二)专业资质
1、第1合同段: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具备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资质(在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过登记备案)和自治区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2、第2合同段:造价咨询机构。具备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含)以上资质;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登记册,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备案册中备案。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从业5年以上,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其中第2合同段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需持有注册造价师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六、申请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12日每日10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143号武警兵团总队。
七、申请保证金汇款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队保障部
账 号:6500161020005000410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105881000116
本次保证金壹万元整,于比选截止时间前汇款至指定账户。
八、其他须知
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武警兵团总队保障部报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联系人:曹建永、陈屹立
联系电话:0991-5986312 0991-5986338
武警兵团总队保障部
2018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