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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渠镇北大路村农民安置小区四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 安宁渠镇北大路村农民安置小区四期项目已经由乌高(新)经发函[2014]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一、招标条件

安宁渠镇北大路村农民安置小区四期项目已经由乌高(新)经发函[2014]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宁渠镇北大路村农民安置小区四期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监理)。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的建设地点:乌鲁木齐规划天津路北延西侧,纬一路南侧地块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74143.87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GXJSKFQ201712040710020205002

安宁渠镇北大路村农民安置小区四期项目(监理)

本项目四期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咨询服务。

20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或者[服务综合资质](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监理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本要求投标人具备:综合监理企业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类监理企业资质)甲级;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监理单位备案手续;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类似业绩数量不少于2项(类似业绩必须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且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类似业绩数量不少于1项(类似业绩必须为房屋建筑专业工程监理,且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3、投标申请人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施工质量事故;没有因违法被有关部门给与任何形式的处罚。4、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2018年01月05日10时00分 到2018年01月18日11时00分

2.报名地点:网上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8年01月05日至2018年01月18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1:00

2.领取方式: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安宁渠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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