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东方电厂过滤器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过滤器采购(2018年框架协议)已由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批准,项目业主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由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组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单位地点为海南省东方市华能东方电厂;
2.2 招标货物名称:过滤器,数量:详见计划清单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支) |
| 1 | 油气分离器 | 2906058800(GA355W-7.5) | 28 |
| 2 | 空气过滤器包 | 1630040699(GA355W-7.5) | 84 |
| 3 | 油过滤器 | 1614727399(7273) | 120 |
| 4 | 油过滤器 | 1621737890(7278) | 60 |
| 5 | 油气分离器 | 3001501005 | 2 |
| 6 | 空气过滤器 | 1621510700 | 8 |
2.3 计划服务期:2018年1月-2018年12月;
2.4 本标货物交货地点为: 海南省东方市华能东方电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过滤器生产制造商或品牌代理商(需提供代理授权书)。
3.2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三个350MW机组及以上同类型火电厂的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签字盖章页。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全过程在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投标申请人在平台上上传报名表、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质量认证证书、生产许可证等)及经销业绩等,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审查通过后再通知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另行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组织机构概不负责。
6.2 公告时间:2018年 1 月2日至2018年1月8日10时00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
地 址:海南省东方市华能东方电厂内 邮 编:572600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 0898-32982272
电子邮件:dfdcwz123@126.com
2018年 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