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南昌铁路局列车补票机新增及更新已由南昌铁路局以更新改造计划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招标内容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01 |
列车补票机 |
台 |
130 |
南昌客运段 |
02 |
列车补票机 |
台 |
100 |
福州客运段 |
3.招标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制造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4.2根据原铁道部《关于加快列车补票系统建设的通知》要求,投标方须为通过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审查列车补票机生产厂家;产品须满足原铁道部《列车移动补票系统主要技术条件(暂行)》的各项要求;产品须通过铁路总公司组织的对联网补票的设备的测试。 4.3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4.4与南昌、福州客运段移动补票机地面系统完全匹配。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1现场获取:潜在投标人携带投标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南昌市站前路29号京九物流大厦203室获取招标文件。 5.1.2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潜在投标人需将投标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经确认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 5.1.3传真的方式获取:潜在投标人需将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加盖公章)传真至公告指定的传真号,经确认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 5.2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18年1月6日至2018年1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售价:各包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原报名单位无需再次缴纳报名费)。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不接受现金及个人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账户名称: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南昌铁路支行;银行账号:791912017600018;财务联系电话:0791-87024777),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包件号。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铁采购网(http://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