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伊犁州新源县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已由新发改综字【2017】2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信阳安装总公司,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伊犁州新源县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备购置)
2.2 建设地址:新源县工业园区
2.3 供货期:90(日历日);
2.4 本次工程招标的内容及范围如下:污水处理厂厂内设备一批,详细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污水处理厂设备生产厂家或经过授权的污水厂设备经销商,生产厂家需要提供污水厂主要工艺设备的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证(清污机、刮泥机、沙水分离器、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经销商要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委托书及以下主要工艺设备的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证(清污机、刮泥机、沙水分离器、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
3.2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3.3 具有设备供货、保修、技术支持的能力,并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3.4 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成功承担过至少1个1万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成套设备供应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能够证明业绩情况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5 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最近五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4.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含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 投标报名
投标人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厂家要提供污水厂设备的产品检测合格证,经销商要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委托书及产品检测合格证,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注: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委托人身份证、产品检测合格证、授权经销委托书携带原件备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投标人准备好以上资料到新疆申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33号)报名。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19:30时。(北京时间)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8年1月8 日至2018年1月12日,每日上午10:00 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 19:30 时(北京时间),到新疆申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8.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持3、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项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查验)。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信阳安装总公司
业主代表监督人:胡博怀 电话:0999-5027996 1829928988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申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婷 电话: 0991-8868337 18709912772
报名邮箱地址:763674541@qq.com
招标代理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33号新疆申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 名 地 点: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33号新疆申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