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南口镇葵岗村(高铁拆迁)安置区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县区发改审〔2017〕14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葵岗村; 2.2.工程建设项目规模:该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23163平方米,土石方约46326立方米,绿地面积430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安置区建筑物基础工程(±0以下)、场地硬底化、电气、给排水、绿化、土石方工程以及边坡工程,建安工程费约2079.62万元。以上金额暂估,具体由政府主管部门审定的工程预结算金额为准。 2.3.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含测量)、建筑工程(包含安置区建筑物基础工程(±0以下)、场地硬底化、电气、给排水、绿化、土石方工程以及边坡工程、上部主体建筑)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及施工现场指导与配合服务。 2.4勘察、设计周期:50个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优化:10个日历天;提交勘察报告并审查合格:10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编制 30个日历天。 2.5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03.506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82.296万元,工程勘察费最高限价为21.2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投标人或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类建筑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①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投标人信誉要求: (1)企业经济实力强,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社会信誉度高,有完善的人员和设备配置。 (2)自2017年6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15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报名资料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亲自递交。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4投标人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6、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装订); (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拟担任本项目勘察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拟担任本项目勘察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拟担任本项目勘察项目负责人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关系复印件; (8)项目负责人、拟担任本项目勘察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内的社保关系证明复印件(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 (9)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0)投标人已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的截图; (11)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本项目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报名时间内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1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二套(一正一副)报名,需提供原件(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真伪的资料除外)核验后退回。上述报名资料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上述资料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后,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一套。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2月2日10时0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于当日9时35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3-2411201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文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3栋35号店面 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0753-2569981传 真:0753-2569981 日期:2018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