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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2017年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3  浏览次数:4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乌恰县2017年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由克水利字【2017】172号文批准,本工程的招标人为乌恰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2017年度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

1.招标条件

乌恰县2017年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由克水利字【2017】172号文批准,本工程的招标人为乌恰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2017年度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目前资金已到位,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本工程位于乌恰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1)波斯坦力克乡依买克村引水渠维修工程(新建防洪堤两处,长度个100m;对已冲毁的渠道段,本次予以恢复,并通过钢筋砼矩形连接段及扭面段与已建渡槽相连接,钢筋砼矩形连接段全长5m,扭面段长5m,渠道恢复段长10m。);(2)开普太希水库0.4KV配电线路维修改造工程(对0.4KV输电线路破损老化部分进行更换改造,其中包括砼杆基、砼电杆、S11-250KVA变电器、零序只能真空断路器、高压计量箱及负控装置及0.4KV低电压电缆等。);(3)玛依喀克渠首维修改造工程(针对玛依喀克渠首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维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2乌恰县2017年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招标共分为施工一个标段。 2.3本项目施工标段评标办法采用随机抽取法。

2.4本项目施工标段发包价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记录;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2施工标段投标单位与配备的主要管理人员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备案。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投标人。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23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下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2月02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乌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恰县天合路3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新疆水利厅网(http:// www.xjslt.gov.cn)、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kzggzyjy.com.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恰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司亚旭

联系电话:1307006776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帕米尔路美居苑小区(原阿合奇办事处)

联系人:李希

电 话:0908-4263326

传 真:0908-426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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