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巩留县库尔德宁镇农村道路建设 PPP 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实施,建设单位为巩留县通旭道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融资贷款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巩留县库尔德宁镇农村道路建设 PPP 项目监理;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伊犁州巩留县及新源县境内,项目里程
2.4招标范围:为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2.5 监理服务周期:完成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法人独立资格;
3.2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对本项目投标者,请于
本工程投标人应提供: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以上资料必须于报名截止前提供原件及三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递交至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不接受公证件且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至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上发布:
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伊犁晚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巩留县通旭道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帆
电 话:15352550735
招标代理公司: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韩绪
电 话: 18699906566
8.监督电话
监督部门: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 0999-5627316
纪检监督电话:0999-5625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