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旅游西路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兴隆县旅游西路新建工程已由兴隆县发展改革局以兴发改字【201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兴隆县城内西北部。
本次工程建设内容为:旅游西路长3459.857米,道路红线宽20m,为城市次干路。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热力工程、燃气工程和通讯工程。
2.2招标范围:兴隆县旅游西路新建工程勘察与设计。
2.3、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必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行业设计(道路、给水、排水)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文件(电子版),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月19日9时00分至2018年1月23日17时00分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登录系统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如有)。因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导致无法下载的,责任及后果自负。
5.2本项目不发售纸质版,由申请人自行下载电子版。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文件费用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收取,售后不退。
6. 招标文件的答疑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8年2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招标文件的答疑
(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于2018年1月31日17时00分前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提交,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于2018年2月7日17时00分(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前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该项目补遗栏。
(3)投标人“在线提疑”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提交,招标人答疑补遗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该项目补遗栏,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7.2投标保证金形式:以银行保函形式。
注:投标人保函原件需递交。
银行保函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
投标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21.28.195.124:9001)、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l.ggzyjyw.com/)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承德市兴隆县
联系人:李建军
联系电话:13932480118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1层
联系人:张海威、赵孟君
联系电话:0314-766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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