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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场堆载过程同步监测(镇海搬迁改造)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煤场堆载过程同步监测招标公告ZJTY10180105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经浙发改能源浙发改能源【2016】179核准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2660MW超超临界火力发电燃煤机组及配

 

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煤场堆载过程同步监测招标公告

ZJTY10180105

    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经浙发改能源浙发改能源【2016】179核准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2×660MW超超临界火力发电燃煤机组及配套码头等附属设施。本项目总投资约为56亿元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镇海区泥螺山围垦区北侧内,计划于桩基施工开始5个月后第一方砼,第一方砼开始23个月内第一台机组投产,第二台机组间隔3个月投产。项目业主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煤场堆载监测主要监测项目为侧向位移、地面沉降量、孔隙水压力、分层沉降、土压力、原位十字板强度测试等。

二、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3年以来承担过单个合同30万元及以上的地基处理监测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如合同复印件不足以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需同时提供招标人证明) 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自2013年以来承担过单个合同30万元及以上的地基处理监测服务业绩,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如合同复印件不足以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需同时提供招标人证明) 6、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须提交承诺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能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eec.cn),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浙能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浙能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1月19日9:00至2018年1月26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9日10: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世纪大厦26楼(杭州市密渡桥路15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2号白马大厦5楼B座                  

招标文件出售、平台操作,客服联系电话:0571-85192451、0571-85835371

招标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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