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兴隆县112线(南土门梁-红石砬)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测绘公开招标根据兴发改招标核准【2018】3号(项目编号:XLG03[2018]009)核准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兴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兴隆县112线(南土门梁-红石砬)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测绘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兴隆县112线(南土门梁-红石砬)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112线道路工程位于兴隆县城南部,道路总长1303.3米,道路宽度为40米,占
地面积52132平方米。
2.3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
勘察、设计、测绘全部内容。
2.7投标最高限价(拦标价):344.21万元(其中勘察费为83.89万元.设计费为260.3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必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行业设计(道路、给水、排水)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无行贿犯罪记录
3.4财务审计报告
3.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于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25日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首次投标需访问“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fn.ggzyjyw.com)”,到“市场主体登录”-“投标方登录”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验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收取。
5.招标文件答疑
5.1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5.1.1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可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在线提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人基本信息。泄露该投标人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5.1.2招标人在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均有可能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或主动发出澄清、补遗文件,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该项目“在线提疑”功能模块内,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本项目内容发生变更,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发布变更公告,请各投标人予以关注,招标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5.3投标人允许提问的时间:2018年1月26日9时至2018年1月26日17时。
5.4招标人解答起止时间:2018年1月27日9时至2018年1月27日17时。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保函(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68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单位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8年2月9日14时00分,地点为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招标人不给予未中标单位任何经济补偿。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媒介、组织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李建军
电 话:13932480118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15176750333
报名操作咨询:兴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操作咨询电话:0314-75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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