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柴旦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大柴旦50兆瓦风电场风力
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DXBD(QH)ZB-2018-0102)
1、招标条件
本大柴旦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大柴旦50兆瓦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已由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能源局以西能源[2017]118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大柴旦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现委托成都鑫标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设备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 大柴旦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2.2、招标代理机构:成都鑫标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3、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大柴旦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大柴旦50兆瓦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工程规模:单机容量2.0MW风电机组,共25台,总装机规模为50MW;
工程性质: 新建风力发电场
2.4、招标范围:
单机容量2.0MW,总容量为50MW成套的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同时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吊装工具、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交货时间:2018年7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投标人投标机型及业绩要求
若投标人是制造企业必须具有设计、制造风电机组的营业执照;国内已有100台2.0MW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并成功商业运行的业绩。
若是指定的唯一代理商,投标人必须持有制造企业(合作方)的唯一授权销售代理(以下简称合作方)并签署相应的书面协议。
合作方必须具有设计、生产过相同或相似标的物设备,国内100台及以上1.5MW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并成功商业运行的业绩,投标人的合作方(如有)须就本项目的标的物的性能和质量向投标人或招标人进行保证。
3.4、投标机型的其他要求:
投标机型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外先进的技术转让,必须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必须具备并网能力,能通过所有相关的并网检测(若并网检测报告正在办理,可提供同平台机型并网检测报告并承诺供货期提供投标机型并网检测报告)。
投标机型应具有权威机构认定的相应资格或者认证;
投标人投标时的机型,如在资格审查时递交的资料中未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或者提交的业绩证明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接受。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8、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
3.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3.11、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12、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6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30,在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03号山水国际3号楼28楼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上述第3项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用汇款、存款等方式购买标书。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上述第3项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完毕后返还,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胶装成册、留存备案;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5.3、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1)、购买招标文件的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提交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完全正确的,必须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此账户信息将作为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3)、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如以上信息提交不正确,将会对整个评标过程产生不良影响。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2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
■ 青海省经济信息网(www.qhei.org.cn)
■ 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zx.haixi.gov.cn)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柴旦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5号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971-6368297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鑫标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03号山水国际3号楼28楼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971-8829776
2018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