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沙湾县农村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楼消防及其它设施改造项目已经由沙发改字【2017】37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沙湾县民政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沙湾县农村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楼消防及其它设施改造项目(监理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 266.5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监理)。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的建设地点:沙湾县农村社会福利院五层老年公寓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3746.25m2,砖混地上五层及其它设施改造(室内地面、墙面、天棚的改造工程;电气、给排水、消防的改造工程;屋顶新增水箱间的改造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本公告划分为监理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SWX201801110860020205003 |
沙湾县农村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楼消防及其它设施改造项目—监理二次 |
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
计划开工日期为: 暂定2018年2月18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暂定2018年3月19日工期(日历天): 30天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监理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队伍进疆备案手续。(2)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现场监理人员《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原件;并提供所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2018年1月24日10时00分到2018年1月30日19时30分
2.报名地点: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塔城地区建设局六楼)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8年1月24日10时00分到2018年1月31日19时30分
2.领取方式: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塔城市新农步行街A座一单元2楼)
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湾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沙湾县 地 址:新疆塔城市新农步行街
座一单元2楼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刘旭东 联系人:孛珠山
电 话:18997895005 电 话:0901-6225410
传 真: 传 真:0901-622541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