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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厂消防设施维护保养(2018年-2020年)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9  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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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厂消防设施维护保养(2018年-2020年)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时间:2018-01-29

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

全厂消防系统维护检修(2018-2020)项目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按照有关消防管理规定,我厂消防报警灭火系统需专业人员进行维护保养检修,我厂不具备维保资质,故委托具有资质的公司代管。下面条款为供方的责任:设备保养维护范围及职责:华能日照电厂全厂范围内一期、二期现有和新增的生产及办公区域、览海宾馆内的系统控制盘、就地报警盘、就地传感器、二氧化碳罐区、激光发生器、雨淋阀、气体灭火系统等所有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卫生清扫、消缺、检修、定期测试、违章整改等相关工作,并确保全厂范围内的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投用。

1.2.招标范围:

1.2.1. 供方负责上述范围内的各类缺陷在规定时间内(小缺陷在8小时内,大缺陷在24小时内,办理延期手续的在批准时间内)消除。

1.2.2. 供方每天对就地设备及控制报警盘、按钮盘、模拟盘等消防设备进行巡检和设备卫生清扫(包括一期、二期现有和新增的生产及办公区内的就地报警盘、二氧化碳罐区、激光发生器,集控室消防报警盘、网控楼消防报警盘、燃油泵房消防报警盘、燃料区消防报警盘、化学水处理区域报警盘、脱销氨储存区报警盘、雨淋阀、就地控制报警设备)和定期对办公楼、内/外招内的消防报警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确保全厂范围内的消防设备完好备用,并有详细的巡检记录和巡检人签字。

1.2.3. 供方应对消防系统进行定期(每三个月)抽检(抽检率10%或20%),并将抽检结果记录在案,同时通知电厂相关人员。不得随意隔离故障点,须经需方审批后再隔离,要将隔离点及时登记备案并列出计划恢复时间。

1.2.4. 供方定期(每六个月)对主厂房激光探测系统吹扫一次,并及时清洗、更换滤网,并有工作记录和工作人签字。

1.2.5. 定期拆装、清洗消防探头(费用由需方承担),并有工作记录和工作人签字。

1.2.6. 供方应安排能独立值班的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并保证设备随时消缺。

1.2.7. 对所有的消火栓、消防箱和水泵接合器要经常维护和保养,施其处于良好状态。

1.2.8. 对所有的消火栓、消防箱和水泵接合器要定期(或按需方要求)防腐和试验,不得有锈蚀和卡涩,确保其完好备用,并做好试验记录。

1.2.9工具、材料、备品的提供:

1.2.9.1. 供方必须配备必要的常用检修工具、安全防护工器具、照明工具及试验测试工器具。

1.2.9.2. 需方向供方提供检修和消缺所需材料及备品备件,供方每月底应将本月消耗的材料、备品明细表交需方备案,供方每月20日前将下月所需的材料及备品计划提交需方;检修材料及设备备品按工作需要由供方开出领料单,经需方有关人员确定签字后方能领用。

1.2.10人员管理:

1.2.10.1.供方应至少配备五名工作负责人,熟悉所承包设备及系统、安全规程和工作票管理制度等,经过电厂安监部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并能独立地主持消防系统的检修工作,且能保证工作安全顺利地进行。配备的五名工作人员同电厂职工一样纳入班组正常管理,有事不到岗须向电厂所辖班组长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1.2.10.2.供方维护人员应和电厂人员一样,参加每周班组的安全学习,学习并遵守电业安全规程的有关内容。

1.2.10.3. 供方参加现场检修的人员应持有必要的特殊工种合格证书。

1.2.10.4.供方现场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电厂有关的纪律和规定。

1.2.10.5.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供方工作人员,运行人员、安监部、保卫部、消防系统的相关人员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停止供方有关人员的工作。

1.2.11工期和质量

1.2.11.1.保证所包设备及系统运行正常。

1.2.11.2.保证日常巡检、维护、卫生清扫、违章处理工作,按序进行不漏项。

1.2.11.3.严格按照需方的维修工艺要求进行维修,做到细心维护、精心检修,记录真实,一次验收合格率不小于95%。

1.2.11.4.严格按照电厂规定的消缺时间进行工作。

1.2.11.5.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法》、以及各种消防规定和日照电厂的消防要求进行工作和维护。

1.2.12责任划分

1.2.12.1. 需方向供方提供设备维护说明书、探测点布置图及维修配件。

1.2.12.2. 需方向供方提供承包前的设备状态情况。

1.2.12.3. 供方积极配合市消防局的定期检查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全部责任(非供方原因除外)。

1.2.12.4. 供方对消防系统因误动和拒动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1.2.12.5. 由供方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供方承担维修费用。

1.2.13监督与考核

1.2.13.1、供方严格遵守电厂的厂规厂纪及其他全部的规章制度,如有违犯同电厂检修工人一样进行考核。

1.2.13.2、严格按照厂安全体系有关消防管理制度规定的定期维护项目及要求进行工作,如不能满足规定时,要进行考核如下:主要设备部件的使用寿命及更换周期按协议规定进行考核,如由于供方原因达不到使用寿命,每发生一件次按部件价格的5%扣减供方价格的工程款。

1.2.13.3供方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脱岗一次考核200元。如消防系统发生问题,在接到通知后白天15分钟,晚上30分钟内供方人员要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保证一般缺陷的消除不超过24小时,重大缺陷和需要延期的缺陷要办理审批手续。每违规一次扣款50元。

1.2.13.4加强安全意识,现场的规定与考核同电厂人员同等考核,由于供方的原因,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责任完全由供方自负,并按照日照电厂的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2.13.5供方应按照班组管理的规定,做好检修记录、试验记录、安全性评价等工作,而且供方要每月28号将消防设备的定期试验记录及消缺情况向设备主人及保卫部书面汇报一次,以上工作每一件次不能按时完成,扣款100元。

1.2.13.6所有的检修及消缺工作,及备品备件使用寿命及更换记录,供方必须做好记录,备品备件采用以旧换新,每次检查,记录不全扣款50元,若消防探头及设备丢失,每发生一件次按部件价格的30%扣减其承包费。

1.2.13.7供方人员不应随便对报警点和故障点进行隔离,如果确因工作需要消防探头进行隔离,必须经厂、分管领导批准,并报检修部、保卫部备案。否则,每次扣款100元。未经批准擅自隔离消防设备、设施,使消防监控失去报警灭火作用,造成后果的,由供方负全部责任。

1.2.13.8上述消防设施如因维护不到位而受到有关部门的考核,每处每次罚款50元。现场消防设施、设备,因巡检、卫生清扫、违章治理不到位而受到有关部门的考核,全部由供方负责、

1.2.13.9上述消防设施如在消防演习和实际消防中不能及时投用,每次罚款200元,并完全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2.13.10需方对供方的考核每月统计一次,每季汇总后报有关职能部门在结算时扣除。

2.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3.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

3.1.1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1.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近3年内所承揽的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6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山东公司、华能日照电厂的不良记录。

3.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3.1.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2申请人资格条件:

3.2.1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的法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

3.2.2申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3.2.3申请人须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4申请人须为其派出的人员建立完善的社保制度。

3.2.5申请人近5年内,须至少具备华能系统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机组运行良好的业绩。

3.2.6申请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7所有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妨碍工作的疾病。年龄20-55岁,以身份证为准。

3.2.8申请人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

3.2.9申请人必须熟悉华能系统管理制度,熟悉安全规程,熟悉现场设备位置,能熟练操作现场控制系统设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网站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申请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尚未注册成为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4.3 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8年1月29日13:30起至2018年2月3日13:30止,登陆上传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网上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有意向的申请人以上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进行核查,核查原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最终确定参与投标的申请人,审核合格后,申请人可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4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4.4.1获得招标文件时,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资格预审、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4.2招标文件费:0元。

★备注:本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云                           

电话:0633-3362268    

邮箱:rdjj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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