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露矿采煤机大修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CEITCL-NM-ZCGC-180113(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招标编号:HMZB2018-01-002)原二次招标公告内容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采煤机维修相关内容并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须具有交流电牵引采煤机的安标证;
3.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的相关业绩(2015年至2017年,至少每年提供一份合同及相对应增值税发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金额部分不得涂改和遮挡,否则视为没有业绩)。
3.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质量控制、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采煤机维修相关内容并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须具有交流电牵引采煤机的安标证;
3.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的相关业绩(2015年至2017年,至少每年提供一份合同及相对应增值税发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金额部分不得涂改和遮挡,否则视为没有业绩)。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18年0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