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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茂名石化工业区原料及公用工程管廊项目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工程交易编号:2017172 1. 招标条件 本广东省茂名石化工业区原料及公用工程管廊项目监理(第二次)已由茂名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茂高新经〔2015〕37号、茂高新经〔2017〕9文批准立项建设。招标人为广东茂化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工程概况:本项目拟在茂名高新区新建管架约2500m,改造管沟约250m,铺设管道约32600m。主要建设内容为高新区企业配套管廊--西南片区、高新区企业配套管廊--中压蒸汽管道、(高新区企业配套管廊--北片区)环氧乙烷管线工程、北片区新建公用工程及北片区旧管廊防腐维修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最终以项目建安工程费最终结算财政审核价格为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勘察设计、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必须具备①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监理能力的独立法人;②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力量,其中拟委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未在茂名地区登记信息的施工企业在中标后28天内到茂名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茂信息登记手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于2018年1月31日发出,投标人自行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网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持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 投标人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100元,以及提交相关材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 月1 日11时00分,地点:茂名市油城十路金源盛世1、2号楼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注意事项 6.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进行网上提问(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上“招标文件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开标时,法人或委托本项目的总监准时到场(开标时检验人员身份证);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东茂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高新区办公楼303-B5室 联 系 人:李先生电话:0668-2720366 招标代理: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西塔25楼 联 系 人:徐先生、梁先生电话:020-38293607、0668-2883299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668-2294023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