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揭阳市]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光南溪堤防达标加固工程补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光南溪堤防达标加固工程补充公告 批复文号揭市发改农[2017]1322号、揭市发改农经标[2017]33号批复单位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普宁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揭阳市项
项目名称 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光南溪堤防达标加固工程补充公告
批复文号 揭市发改农[2017]1322号、揭市发改农经标[2017]33号
批复单位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普宁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揭阳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光南溪堤防达标加固工程补充公告

各投标申请人:

由我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招标的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光南溪堤防达标加固工程,该项目于2018年2月1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所涉及内容作出以下调整:

1、原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建造师,告知函落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均可,若上述对象在前三年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修改为“(3)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建造师,告知函落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均可,若上述对象在前三年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

2、 除以上修改内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其他内容不作修改。

普宁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2月1日

相关附件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光南溪堤防达标加固工程补充公告.doc
发布人 gzsk
发布日期 2018-02-01
gdz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