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消防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日 期:2018年2月1日
项目编号:HTC-183019
1.招标条件
本大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消防改造项目已由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消防改造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消防改造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文华街7号
2.3建设规模:见招标文件和清单
2.4计划工期:2018年3 月1日至2018年 6月30日;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工程结束后1周内,由施工单位申报公-安消防部门,并负责验收通过。
2.6招标范围:消防工程设计、安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设计、制造、运输、施工技术指导、试验与测试、技术资料移交、现场监造、维修、配合等全部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消防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有履行合同能力,包括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货物的财务和资金实力、技术能力、生产经验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制造厂商或代理商投标。
3.2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或地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所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关行业许可并在递交申请文件时提供与其相关的检验、检测、鉴定报告的复印件,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消防报警产品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
3.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有三个及以上消防施工成功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用户盖章的反馈意见。
3.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7提供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较强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期间,投标人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招标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313室)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施工单位投标:投标人投标登记时须携带以下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基本开户许可证、所投产品质量检验报告)、“3C”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查询函、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经验业绩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并且各种证书须证企相符,否则投标登记不予受理;
4.3代理商投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基本开户许可证、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代理商业绩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制造厂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基本开户许可证、所投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制造商“3C”认证证书、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总之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投标登记者,请于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招标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313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2月26日9:00时,地点为黑龙江省招标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二楼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文华街7号
联 系 人:康春雷 0459-637101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隋革新、杨利民
电 话:0451--82364713
电子邮件:hljylm@126.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
账 号:451902390110302
联 行 号:308261032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