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2018-2019年度(江苏常州、宁波镇海、上海、浙江金华)物流仓储服务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80300644)已经批准招标,项目发包人(招标方)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仓储产品:聚烯烃(25KG/袋装)。
2、仓储地点:江苏常州、宁波镇海、上海、浙江金华。
3、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江苏常州地区仓储服务:服务周期内预计20万吨。
第二标段:宁波镇海地区仓储服务:服务周期内预计12万吨。
第三标段:上海地区仓储服务:服务周期内预计3万吨。
第四标段:浙江金华地区仓储服务:服务周期内预计3万吨。
4、服务周期:
各标段:2018年04月18日至2019年4月17日。
5、服务范围及要求:完成神华聚烯烃产品在投标方自主产权仓储库房的接卸、短驳、入库、仓储、出库及二次配送等工作,具体工作如下,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负责建立和管理到货、验收、接卸、短驳、入库、仓储、出库、库存及二次配送等方面的数据、台账和信息,定期或不定期提供各种所需的报表、数据和信息,满足招标人的日常管理。
2)负责到达产品的验收、接卸、短驳、入库。
3)负责将到达货物的丢失、损耗等情况如实报告。
4)负责随货文件的收集、检查、整理、管理、保管和移交。
5)负责仓库的安保、消防及在仓储全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6)负责产品的出库及监管工作。负责按照招标人要求每日传送相关报表至招标人指定人员,包括每日的出入库情况、库存明细、客户库存及客户库存明细,招标人会定期不定期进行货物盘点(包括客户库存)。
7)负责产品的盘点工作及盘盈盘亏事项的处理。
8)负责废料的回收和保管工作。
9)仓储服务的其他相关工作。
10)投标人需拥有完善的进出库管理体系、流程及相关的物流仓储软件。
11)投标人企业单位服务信誉优良,无以往信誉问题。
12)投标方必须具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有完整的综合应急预案。
3.投标方资格要求
3.1投标方全标段(1-4标段)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分公司,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质;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新版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在人民币800万及以上。
2)投标方仓库必须拥有自主产权仓储库房(自有土地或仓库产权或上级公司持有产权并经上级公司授权的分公司);同时需提供该自有库房/土地有效的无抵押证明文件。
3)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并且达到消防丙类标准或国家认可的丙类资质文件(等同于丙类资质的相关证明)。
4)投标方仓储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地方安监局、质监局组织的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持证上岗。
5)投标方仓库必须安装防雷设施,并且每年经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防雷检测合格。
6)投标方实际控制人若有从事聚烯烃产品贸易业务的,则不允许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2投标方分标段资质要求:
1)第一标段投标人须拥有
自主产权的标准仓储库房库容:2万平方米以上。
须为招标人提供拥有自主产权的标准仓储库房库容:1万平方米。
须为招标人客户提供拥有自主产权的标准仓储库房库容:1万平方米。
须常备卸车入库2000吨/日,出库1500吨/日的机械和人力。
仓库货物保险保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第二标段投标人须拥有
自主产权的标准仓储库房库容:1.1万平方米以上。
须为招标人提供拥有自主产权的标准仓储库房库容:0.6万平方米。
须为招标人客户提供拥有自主产权的标准仓储库房库容:0.3万平方米。
须常备卸车入库1500吨/日,出库800吨/日的机械和人力。
仓库货物保险保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第三标段投标人须拥有
自主产权的标准仓储库房库容:0.6万平方米以上。
须为招标人提供拥有自主产权的标准仓储库房库容:0.3万平方米。
须为招标人客户提供拥有自主产权的标准仓储库房库容:0.3万平方米。
须常备卸车入库500吨/日,出库500吨/日的机械和人力。
仓库货物保险保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4)第四标段投标人须拥有
自主产权的标准仓储库房库容:0.6万平方米以上。
须为招标人提供拥有自主产权的标准仓储库房库容:0.3万平方米。
须为招标人客户提供拥有自主产权的标准仓储库房库容:0.3万平方米。
须常备卸车入库500吨/日,出库500吨/日的机械和人力。
仓库货物保险保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日至2018年2月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6:30(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请登录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按照购标审核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扫描件后,提交购标申请(售标审核电话:0477-8296926);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快捷支付、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神华招标网右侧下方帮助中心栏目的《投标方如何购买标书》或系统中的操作手册)。投标方购标时,需要登记发票信息和邮寄地址,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将统一邮寄发票。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上传以下文件原件扫描件(该资料仅为购买招标文件时使用):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3月6日上午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包钢宾馆一楼会议室。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79号。
5.2投标方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派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方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方: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金创总部经济园
联系人:林燕
联系电话:0472-688012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21号神华佳苑综合楼(区公-安局北100米)
邮编:017000
联系人:潘凯之、师继红、张丽
电话:0477-8296926/8295238
传真:0477-8295536
邮箱:gcgsshijihong@126.com




